何謂無理取鬧,陳訴自己的觀點是無理取鬧?
拿掉X國, 主觀 認為是明指、暗喻、含沙射影、指桑罵槐、借題發揮..詆毀ODY
您的主觀,恕我無法苟同
看了一篇文章難免都會有點心得感觸
若您依此威脅進而封鎖遊戲帳號,迫使我默認懲罰
刑法第 305 條規定:
凡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的方式
無論有無向對方動粗,無論是否行使暴力行動,即使只是語言上威脅受害者(對方)
有死亡威脅或傷害當事人或其家族、公司、財產權等。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承認電腦紀錄的財產特性,所以對遊戲幣、遊戲裝備、遊戲卡及遊戲角色等遊戲數據的侵害
不會因為是虛擬的,就不構成刑法的犯罪。
刑法第 359 條規定:
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提告,本為權利正當行使,並能解決爭端釐清真相。 無稽?
管理者提供平台,想鎖就鎖,申訴無門任憑管理者主觀判定違規,不得異議,否則處罰升級
不服判決者心血與其相關帳號遭其抹殺,誅連九族以權力迫使該玩家屈服
尊重 ? 合理 ?
一句話遭人的曲解,解釋自己的想法,遭權力逼迫不得再討論。
還是那句話 若1/25日前仍堅持己見,無法協商
您認為我有錯,而我不服您的判決,那便對簿公堂
我想好後果和代價,您呢?
To:玩家Ekin
-
- 系統管理者(Administrator)
- 文章: 4135
-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27, 2011 5:26 pm
Re: To:玩家Ekin
留言號審核,只有2個按鈕,一個“同意”一個“不同意”。
按“同意”,文章公開展示。
按“不同意”,系統自動刪除。
不是所有文章的申請,我們都必須按“同意”,那還叫什麼“審核”?
只有正常遊戲想申請留言號的,我們才會按“同意”。
您的文章,顯然不是想來正常遊戲的,當然是按“不同意”。
為何之後會通過您的新留言號?
是因為,我們拒絕一篇,您又再發一篇,早發晚發。
而所有文章申請,我們都會收到網站通知。
GM都已經睡下了,還被您“叮”的吵到,這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的正常生活。
簽名檔如果是寫「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X國冷戰後的“趕盡殺絕”」,並加註原文轉載鏈接。
那麼,您是違反了ODY禁止發佈政治言論,不會有人認為您是在發表惡意詆毀ODY言論。
但是,您去掉原文“X國”和鏈接,並且發表在您前次詆毀言論被警告之後。
您不是想故意借題影射判決,想挑起紛爭,還能是什麼?!
白紙黑字,就是鐵證,被罰了才想到狡辯,事前就該知道後果和代價。
「叢林中最酷的猴子」
在當地,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可饒恕的種族歧視。
照您的理解,廣告詞中也沒有指名道姓,是當地人自己對號入座,還是自找的咯?
發表言論前,請先看看環境,好嗎?先想想您的言論,是否會引起所在環境的反感。
大家都生活在ODY這片家園,維護家園榮光,是每個人最起碼的責任。
這點淺白的做人道理,還要別人來提醒您嗎?
別的玩家,受到他人些許幫助,都會禮貌的說聲謝謝。
有玩家為ODY提供幫助,我們也會表示感謝。可是您呢?
對我們莫名其妙發脾氣,還一再抹黑詆毀我們,沒句道歉,甚至還要給我們遞律師信。
是我們詆毀您“一言堂”嗎?
是我們詆毀您“文字獄”嗎?
是我們詆毀您“好大的官威”嗎?
是我們詆毀您“暴君”和“泯滅人性”嗎?詆毀者向被詆毀者遞送律師信,簡直無稽。
GM客氣、留情,不代表您就可以蹬鼻子上臉。
我們不欠您的!不尊重我們的,休想受到我們禮待。
這裡規矩就是,禁止發表任何詆毀ODY言論,您要發表出格言論,就請先把帳號準備好。
「???,一言堂,沒生存空間」(前面幾個字忘了),為詆毀ODY言論,判警告。
「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冷戰後的“趕盡殺絕”」,為詆毀ODY言論,判封留言號。
「獨裁、專制,泯滅人性的暴君」、「你好大的官威」,為詆毀ODY言論,為最後警告。
再吵再鬧,當藐視法庭,不再廢話。「包龍星:關門,放狗。」
按“同意”,文章公開展示。
按“不同意”,系統自動刪除。
不是所有文章的申請,我們都必須按“同意”,那還叫什麼“審核”?
只有正常遊戲想申請留言號的,我們才會按“同意”。
您的文章,顯然不是想來正常遊戲的,當然是按“不同意”。
為何之後會通過您的新留言號?
是因為,我們拒絕一篇,您又再發一篇,早發晚發。
而所有文章申請,我們都會收到網站通知。
GM都已經睡下了,還被您“叮”的吵到,這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的正常生活。
簽名檔如果是寫「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X國冷戰後的“趕盡殺絕”」,並加註原文轉載鏈接。
那麼,您是違反了ODY禁止發佈政治言論,不會有人認為您是在發表惡意詆毀ODY言論。
但是,您去掉原文“X國”和鏈接,並且發表在您前次詆毀言論被警告之後。
您不是想故意借題影射判決,想挑起紛爭,還能是什麼?!
白紙黑字,就是鐵證,被罰了才想到狡辯,事前就該知道後果和代價。
「叢林中最酷的猴子」
在當地,給人的感覺,就是不可饒恕的種族歧視。
照您的理解,廣告詞中也沒有指名道姓,是當地人自己對號入座,還是自找的咯?
發表言論前,請先看看環境,好嗎?先想想您的言論,是否會引起所在環境的反感。
大家都生活在ODY這片家園,維護家園榮光,是每個人最起碼的責任。
這點淺白的做人道理,還要別人來提醒您嗎?
別的玩家,受到他人些許幫助,都會禮貌的說聲謝謝。
有玩家為ODY提供幫助,我們也會表示感謝。可是您呢?
對我們莫名其妙發脾氣,還一再抹黑詆毀我們,沒句道歉,甚至還要給我們遞律師信。
是我們詆毀您“一言堂”嗎?
是我們詆毀您“文字獄”嗎?
是我們詆毀您“好大的官威”嗎?
是我們詆毀您“暴君”和“泯滅人性”嗎?詆毀者向被詆毀者遞送律師信,簡直無稽。
GM客氣、留情,不代表您就可以蹬鼻子上臉。
我們不欠您的!不尊重我們的,休想受到我們禮待。
這裡規矩就是,禁止發表任何詆毀ODY言論,您要發表出格言論,就請先把帳號準備好。
「???,一言堂,沒生存空間」(前面幾個字忘了),為詆毀ODY言論,判警告。
「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冷戰後的“趕盡殺絕”」,為詆毀ODY言論,判封留言號。
「獨裁、專制,泯滅人性的暴君」、「你好大的官威」,為詆毀ODY言論,為最後警告。
再吵再鬧,當藐視法庭,不再廢話。「包龍星:關門,放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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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審視要求: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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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審視要求: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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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級玩家
- 文章: 3
- 註冊時間: 週六 1月 13, 2018 10:11 pm
TO:Saga
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冷戰後的“趕盡殺絕”
不只是米國,任何人,家,國都有可能如此
一無內文,二無連結 連介紹都沒有,你就主觀認定我影射您, 指控我討論政治話題
我沒辦法勒令ODY關停,也無心希望關停,但對於汙衊,判冤獄的行為無法視若無睹出聲自辯而已
若因此造成貴方關閉,本人除不捨外,和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如此的感受
死刑犯也有自辯的機會,但您是用你的權利不讓人有發言的機會
所以您認為所有被你懲罰的人,都應該安靜接受判決?
您永遠是對的? 不見得吧 ,人非聖賢
所以你不想討論下去的話題,連申訴自辯的機會也沒有?
還說什麼一言堂、沒生存空間。我們招誰惹誰了?
如果是這句話,那我懂了,等於宣布死刑,之後我的簽名除非空白,不然都有人對號入座
「李公公:什麼?哼!你好大的官威呀,包大人。」
「包龍星:我堂堂八府巡按,在這公堂之上我最大。
__________你區區一個內務總管五品官,還是來旁聽的。
__________我站在這遍,你竟然坐著?我不罵你,我罵誰呀我?」
這叫尊重他人原著?還是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著作權法第六十一條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介紹、評論或行銷一本書、一部電影,而使用書的封面、海報或內容圖文,為第五十二條的合理使用,該條文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我一無觸犯著作權法,二無指名道姓,三無指桑罵槐,對於您的警告之內容已更正
而後對於您主觀判定覺得不公,對於這次的懲罰不平。
僅此,本帳號一切對話、發表,和判定違反著作權法文章皆擷圖存證,若於本月25日之前未撤銷其論壇控訴
我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不只是米國,任何人,家,國都有可能如此
一無內文,二無連結 連介紹都沒有,你就主觀認定我影射您, 指控我討論政治話題
我沒辦法勒令ODY關停,也無心希望關停,但對於汙衊,判冤獄的行為無法視若無睹出聲自辯而已
若因此造成貴方關閉,本人除不捨外,和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如此的感受
死刑犯也有自辯的機會,但您是用你的權利不讓人有發言的機會
所以您認為所有被你懲罰的人,都應該安靜接受判決?
您永遠是對的? 不見得吧 ,人非聖賢
所以你不想討論下去的話題,連申訴自辯的機會也沒有?
還說什麼一言堂、沒生存空間。我們招誰惹誰了?
如果是這句話,那我懂了,等於宣布死刑,之後我的簽名除非空白,不然都有人對號入座
「李公公:什麼?哼!你好大的官威呀,包大人。」
「包龍星:我堂堂八府巡按,在這公堂之上我最大。
__________你區區一個內務總管五品官,還是來旁聽的。
__________我站在這遍,你竟然坐著?我不罵你,我罵誰呀我?」
這叫尊重他人原著?還是 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著作權法第六十一條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得由其他新聞紙、雜誌轉載或由廣播或電視公開播送,或於網路上公開傳輸。但經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在此限。
介紹、評論或行銷一本書、一部電影,而使用書的封面、海報或內容圖文,為第五十二條的合理使用,該條文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我一無觸犯著作權法,二無指名道姓,三無指桑罵槐,對於您的警告之內容已更正
而後對於您主觀判定覺得不公,對於這次的懲罰不平。
僅此,本帳號一切對話、發表,和判定違反著作權法文章皆擷圖存證,若於本月25日之前未撤銷其論壇控訴
我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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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4135
-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27, 2011 5:26 pm
Re: To:玩家Ekin
一、您口口聲聲說,您的名譽很重要。
是的,您為了您的名譽,可以手起刀落,砍死說您壞話的新人。
但是,我們的聲譽更重要。您能砍人,您違規了說我們壞話,我們卻不能砍您?
二、您口口聲聲說,您對這裡有感情。
但您感情的表達方式,就是不停的傷害嗎?
不清楚您現實中有多大權勢可以勒令ODY關停,僅因為您不滿意,就要大家都沒得玩嗎?
三、您口口聲聲說,尊重他人著作權。
原文是「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X國冷戰後的“趕盡殺絕”」。
您卻寫「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冷戰後的“趕盡殺絕”」。
您將原文的主題對象“X國”硬生生砍頭,這叫尊重他人原著?
四、您口口聲聲說,被我們限制發言。
但您可知,您這種不理智的發言,已經在違規了嗎?
不開通新留言號,至少您不會有處罰升級的風險。您繼續下去,是在自己把自己趕盡殺絕,您懂嗎?
五、您口口聲聲說,您要這權要那權。
但您可知,享權利,必先盡義務,違法者必被剝奪其權利。
不然,牢犯豈不是都能主張“我是有人權的,你們不能關住我”?
社會有社會的制度,遊戲有遊戲的規章。
GM說了不要再討論下去的話題,可以尊重一下嗎?請懂得適可而止。
我們開放論壇,是方便大家交流遊戲以及與GM的溝通渠道,並不是給您無理取鬧的。
12月 23, 2017 11:41 pm 您問:獎品可優先換還是等活動結束?
12月 24, 2017 12:58 am GM復:活動結束。
12月 24, 2017 1:05 am 您沒來由的嗆一句:為人作嫁!
是您於系統版提出對活動禮券的訴求。說實話,GM自己事多,原本沒打算辦任何活動。
但既然有玩家提出了,就盡量抽出時間設計活動方案、編寫活動script,趕在ODY生日前能更新上去。
更新完後,還要忙場地佈置和各種道具設置。您當所有東西都是現成的,只是開個開關那麼簡單嗎?
結果,沒一句謝謝,換來的卻是莫名其妙對我們發脾氣。
之後,還說什麼一言堂、沒生存空間。我們招誰惹誰了?
現實中,您是納稅人,您對官員不滿,您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因為您是衣食父母。
但請問,ODY有收取您一分錢,我們有拿您一絲好處嗎?
我們提供免費的遊戲平台,給您隨時遊玩,您有訴求,我們盡力給您有50%的滿足。
您剩下那50%的不滿足,就可以對我們說三道四、口誅筆伐、譏諷貶斥?您覺得我們是在犯X嗎?
一國之君、一軍之長、一家之主,遇事應有果斷與擔當,這不叫“專制”,更不叫“一言堂”。
“暴君”豈會為您一介百姓之訴求而勞心傷神?
“泯滅人性”更是一有微言即刻拖出去斬立決,哪會浪費時間來跟您再三說明與勸導?
一則自以為沒問題的品牌廣告,在當地卻能引起嚴重的種族歧視風波。
所以,無論在哪裡發表言論,是否應該先多思量一二呢?而不只是爭辯您應有所謂無限的創作權力。
最後,我們提供平台,是給大家玩的,不是為了來砍砍砍的。
所以,請於7日內,自行刪除當前的簽名檔與頭像。
請注意,是刪除,不是像您之前那樣換張膏藥重新貼。
「李公公:什麼?哼!你好大的官威呀,包大人。」
「包龍星:我堂堂八府巡按,在這公堂之上我最大。
__________你區區一個內務總管五品官,還是來旁聽的。
__________我站在這遍,你竟然坐著?我不罵你,我罵誰呀我?」
不清楚您貼太監頭像引借此出戲碼,意欲何為。
但請瞭解,這裡是遊戲論壇,不是影視論壇,也不是政治論壇。
您想發表政事感慨,請轉往他處。ODY規則,禁止政治色彩言論。
如果您仍然執迷不悟、甚至有變本加厲的出現一些不適合這裡的言論,
那麼,我們也不排除處罰升級可能即時生效(以不經勸導處罰砍遊戲帳號,甚至嚴重者相關帳號連坐,詳看規則)。
是的,您為了您的名譽,可以手起刀落,砍死說您壞話的新人。
但是,我們的聲譽更重要。您能砍人,您違規了說我們壞話,我們卻不能砍您?
二、您口口聲聲說,您對這裡有感情。
但您感情的表達方式,就是不停的傷害嗎?
不清楚您現實中有多大權勢可以勒令ODY關停,僅因為您不滿意,就要大家都沒得玩嗎?
三、您口口聲聲說,尊重他人著作權。
原文是「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X國冷戰後的“趕盡殺絕”」。
您卻寫「手術刀、屠刀和文字獄——冷戰後的“趕盡殺絕”」。
您將原文的主題對象“X國”硬生生砍頭,這叫尊重他人原著?
四、您口口聲聲說,被我們限制發言。
但您可知,您這種不理智的發言,已經在違規了嗎?
不開通新留言號,至少您不會有處罰升級的風險。您繼續下去,是在自己把自己趕盡殺絕,您懂嗎?
五、您口口聲聲說,您要這權要那權。
但您可知,享權利,必先盡義務,違法者必被剝奪其權利。
不然,牢犯豈不是都能主張“我是有人權的,你們不能關住我”?
社會有社會的制度,遊戲有遊戲的規章。
GM說了不要再討論下去的話題,可以尊重一下嗎?請懂得適可而止。
我們開放論壇,是方便大家交流遊戲以及與GM的溝通渠道,並不是給您無理取鬧的。
12月 23, 2017 11:41 pm 您問:獎品可優先換還是等活動結束?
12月 24, 2017 12:58 am GM復:活動結束。
12月 24, 2017 1:05 am 您沒來由的嗆一句:為人作嫁!
是您於系統版提出對活動禮券的訴求。說實話,GM自己事多,原本沒打算辦任何活動。
但既然有玩家提出了,就盡量抽出時間設計活動方案、編寫活動script,趕在ODY生日前能更新上去。
更新完後,還要忙場地佈置和各種道具設置。您當所有東西都是現成的,只是開個開關那麼簡單嗎?
結果,沒一句謝謝,換來的卻是莫名其妙對我們發脾氣。
之後,還說什麼一言堂、沒生存空間。我們招誰惹誰了?
現實中,您是納稅人,您對官員不滿,您愛怎麼說就怎麼說,因為您是衣食父母。
但請問,ODY有收取您一分錢,我們有拿您一絲好處嗎?
我們提供免費的遊戲平台,給您隨時遊玩,您有訴求,我們盡力給您有50%的滿足。
您剩下那50%的不滿足,就可以對我們說三道四、口誅筆伐、譏諷貶斥?您覺得我們是在犯X嗎?
一國之君、一軍之長、一家之主,遇事應有果斷與擔當,這不叫“專制”,更不叫“一言堂”。
“暴君”豈會為您一介百姓之訴求而勞心傷神?
“泯滅人性”更是一有微言即刻拖出去斬立決,哪會浪費時間來跟您再三說明與勸導?
一則自以為沒問題的品牌廣告,在當地卻能引起嚴重的種族歧視風波。
所以,無論在哪裡發表言論,是否應該先多思量一二呢?而不只是爭辯您應有所謂無限的創作權力。
最後,我們提供平台,是給大家玩的,不是為了來砍砍砍的。
所以,請於7日內,自行刪除當前的簽名檔與頭像。
請注意,是刪除,不是像您之前那樣換張膏藥重新貼。
「李公公:什麼?哼!你好大的官威呀,包大人。」
「包龍星:我堂堂八府巡按,在這公堂之上我最大。
__________你區區一個內務總管五品官,還是來旁聽的。
__________我站在這遍,你竟然坐著?我不罵你,我罵誰呀我?」
不清楚您貼太監頭像引借此出戲碼,意欲何為。
但請瞭解,這裡是遊戲論壇,不是影視論壇,也不是政治論壇。
您想發表政事感慨,請轉往他處。ODY規則,禁止政治色彩言論。
如果您仍然執迷不悟、甚至有變本加厲的出現一些不適合這裡的言論,
那麼,我們也不排除處罰升級可能即時生效(以不經勸導處罰砍遊戲帳號,甚至嚴重者相關帳號連坐,詳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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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審視要求: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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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審視要求: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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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級玩家
- 文章: 3
- 註冊時間: 週六 1月 13, 2018 10:11 pm
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的內容或連結
該網址為原文網址
http://www.cwzg.cn/politics/201712/40056.html
試問不得轉載在哪呢?
另關於 英雄論壇的 Odyssey GM SAGA
請準備接律師信吧
針對您對我的指控,限制,和名譽毀謗
第一點: 簽名檔發佈詆毀言論,block論壇帳號
第二點: 限制本人發言言論自由,屢次限制發言
http://www.cwzg.cn/politics/201712/40056.html
試問不得轉載在哪呢?
另關於 英雄論壇的 Odyssey GM SAGA
請準備接律師信吧
針對您對我的指控,限制,和名譽毀謗
第一點: 簽名檔發佈詆毀言論,block論壇帳號
第二點: 限制本人發言言論自由,屢次限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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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統管理者(Administrator)
- 文章: 4135
-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27, 2011 5:26 pm
To:玩家Ekin
如果你想申請新留言號,以方便遊戲交流,那麼GM會為你審核開通。
如果你只是想討論處罰,因超過10天時效,判決一經生效即不可逆轉。
詆毀言論規則,請閱讀玩家守則,以免再犯。
任何明指、暗喻、含沙射影、指桑罵槐、借題發揮...GM都有主觀判定權限。
GM為玩家服務,僅限於遊戲內容。
玩家若對遊戲內容有疑議,GM願意為大家花時間、耐心講解、或思考改進。
但若超出範圍,話題一旦轉向一些無聊問題,
或因訴求未能滿足而有情緒詆毀言論,那麼GM實無閒暇奉陪探討,望諒。
p.s.:
規則處罰為遞進制,如果玩家仍然糾結未想通,建議暫不要申請新留言號。
處罰玩家不是我們期望的,規則制定是為了便於我們能有效管理,望知悉。
如果你只是想討論處罰,因超過10天時效,判決一經生效即不可逆轉。
詆毀言論規則,請閱讀玩家守則,以免再犯。
任何明指、暗喻、含沙射影、指桑罵槐、借題發揮...GM都有主觀判定權限。
GM為玩家服務,僅限於遊戲內容。
玩家若對遊戲內容有疑議,GM願意為大家花時間、耐心講解、或思考改進。
但若超出範圍,話題一旦轉向一些無聊問題,
或因訴求未能滿足而有情緒詆毀言論,那麼GM實無閒暇奉陪探討,望諒。
p.s.:
規則處罰為遞進制,如果玩家仍然糾結未想通,建議暫不要申請新留言號。
處罰玩家不是我們期望的,規則制定是為了便於我們能有效管理,望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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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審視要求: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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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審視要求: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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