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請求GM協助,跟遊戲內的Page GM有同等效用

版主: GM SagaGM Salma

GM Sa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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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GM Saga » 週四 8月 30, 2018 9:56 pm

因提報人開箱怪物殺死被提報人在先,故本提報不予支持

建議如下:
建議挖礦玩家,調整掛機點,盡量避開挖寶區域
以減少掛機過程可能_受到他人挖寶影響_或_影響到他人挖寶_的風險

建議挖寶玩家,盡量先巡視周圍環境
以減少打怪過程可能_受到他人掛機影響_或_影響到他人掛機_的風險

有規則,不代表就是零風險,或絕對優先可侵害或不顧及他人利益
建議大家盡量多作避險措施,降低可能產生交集或意外紛爭的頻率

p.s.:
現實中,當事人的誠信、公眾形象、有無犯罪記錄...也是現實中陪審團採信的依據
不可能因為當事人窮凶極惡,就要所有現實中身為良民的陪審都退避
讓打家劫舍的罪犯來做陪審,才算是對當事人的公平公正吧

ODY的陪審團,是為增加玩家互動的一項活動,讓玩家有多一種角色扮演,每期公開征集
陪審團意見,僅供參考,做裁決的始終是GM
質疑陪審串謀,而非獨立就案情給出意見,是否太過武斷和不尊重人呢

(大家文章太長,要看完還真挺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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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審視要求: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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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to2005
初級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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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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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andyto2005 » 週四 8月 30, 2018 8:26 pm

被告早已提出是因為RICKY II 灰名在場才會搗亂,而當時也沒有第3者目擊,說白一點,RICKY II也真有可能是開圖來引怪殺人也是可能性之一, 而被利益和疑點歸於被告! 這也是不爭的事實.所以陪審團的裁決是十分中肯,歸還所LOOT的.被告WICK 已經說了是因為一個藍名PKER在現場又灰名了才會誤會他是引怪殺掛.這正是本案重點. 如果WICK是愛搗亂其他玩家的人,他早就被提告N次.為什麼只有RICKY II一名藍名玩家這麼特別被搗亂?難道掛礦掛伐木的那麼多年的各位老玩家被別人開箱殺了也會來提案嗎?是因為原告RICKY 太多開圖引殺的可疑才令被告人WICK反擊.
RICKYII玩家是一個會殺了其他玩家之後又會再在現場封鬼魂十字墻十幾分鐘為樂的人,這種人格或者稱作遊戲品格的玩家會做出什麼亂子來找別人麻煩為樂,我是想也想不出~
但以下一個案例是我的親身經歷, 我初回鍋,在WRONG被怪打死復活,他和RYEN剛經過.(第一次遇到他們(當時他們是藍名).我當時不明白他是為什麼在我面前下麻墻之後再在我復活後來放石墻...原來是為了撿屍體和知到我復活沒藥材一定過不了麻墻...想想也真是愛惡作劇,他們當時是藍名啊, 我也不知道他們真正身份是藍名PKER .之後當然每次遇他們也是一個麻痺,另一人來蓉刀.看到HARRY你提到ODY好像是要尊重PKER一職,我只能是認同的因為他們是被允許在ODY的生態系統, 但ODY從來不是一個PKER伺服器, ODY也不是鼓勵大家從事PKER職業,但給與了各玩家的自由選擇, 他們想當PKER是他們的自由,他們承擔的風險不是他人給他們的,而 是他們自己去找的.別把一切PKER的行為說得理所當然, 不然ODY也不會有那麼多規則去防止PKER搗亂,ODY本來就是推祟大家一起去玩享受ULTIMA ONLINE 這款冒險遊戲, 如果ODY的目標是要往PKER伺服發展為主, 相信就不會有GUARD系統和其他條文限制.
wow是現時最大的公會是因為大家都喜歡互助,但他們是有規限,不會一起去搞事才會令很多新手老手都愛加入這公會, 別亂把會名改變成你自己個人的想法更扯到其他遊戲來說圓了原告平日的搗亂行為是值得鼓勵和得到其他玩家的應同和允許.

最後一點是,很多玩家不是怕了PKER. 而是玩得ODY的玩家,特別是老手或老新人(老玩家回鍋的)都已經有了家庭,時間本來就不多,大部都是享受玩這款遊戲而不是為了去當PKER或搗亂他人為樂. HARRY你的個人感想是你自由,但別硬加到其他玩家身上, 如果大家都是因為怕了他們而入NMG公會..那NMG早就是ODY最大的公會了.真心不能同意你的說法.

我不是陪審團,我明白我的意見不可以當成仲裁的考量,
但以上是我個人總結給GM SAGA的個人經歷和想法而已,為什麼今天會在這裡發聲.因為被告WICK是一名愛助人其他玩家,也從沒有聽過他會無理搗亂或找亂子的和平玩家, 他的說法十分可信,就是因為誤會而已,
他是因為誤會一名平日為多有不規的藍名PKER來殺掛才即時立即反擊他, 這是人之常情,歸還他所LOOT的已是公正做法了.

另外,再三抱歉,令GM SAGA和其他玩家費了那麼多時間來看文,如有違規或什麼不是請多多包涵.

Y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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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Yani » 週四 8月 30, 2018 6:38 pm

Hi, 我是ody 的新手,關於你對wow的見解,我有點不同。
harry73 週四 8月 30, 2018 4:37 pm 寫: 您的工会取名WOW,那么我猜想,您和您的工会成员应该都对bizzard开发的“魔兽世界”并不陌生。在该款游戏中一开始,玩家就需要选择PVP,或者PVE的服务器,这种服务器区别性的设定为玩家提供了不同的游戏体验和选择,那么在pvp服务器里,不同阵营的互相厮杀,这是游戏所允许,并且被鼓励的,游戏里面有各种由运营商设计并提供的场地,方式,让相对抗的阵营的玩家相互厮杀,越是活跃的服务器其玩家间的对抗就更为频繁和激烈,并且展现出更高的竞技水平,而在那些更冷清的服务器,则两方人马相安无事大家都在做任务。
首先,作為wow的一名菜鳥,我不知道「魔獸世界」是什麼鬼,所以你的猜想並不成立。wow的成員相對是和善的,成員間都會互相幫忙,他們大部份都不是喜歡pk的人。
harry73 週四 8月 30, 2018 4:37 pm 寫: 而根据我的观察,ODY就是一个PVP的服务器。也就是说,ODY是允许玩家相互厮杀的,并且ODY也鼓励玩家相互对抗(不但设置了阵营系统,GM也会不定期的开展武道大会等等)。

那么在一个PVP的服务器里,PK这个职业就不应被歧视,ODY赋予他们在游戏规定的场合,用不违规的方式杀人就是他们不可被剥夺的权利。PK这个职业就和ODY上其他热衷于练功的,采集的,做订单的,打怪的其他所有各种玩家一样,是一个应该被尊重的职业选择,是形成ODY人气和一直长盛不衰的动力之一。他们在杀人的同时,不也承受了等同的风险吗?如果这是一个标准规则的服务器,WICK大可以将对方大卸八块,甚至喊一堆人去守住尸体,这本就是UO这款游戏设计的吸引人的地方。但是在ODY,既然已经有了其他的规则,挖宝,打坛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规则就应该被遵守。谁不遵守,就应该按照预先公布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而我们游戏的管理人员则更应该公正的,无私的去执行。不是吗?

其次,我不认为一个服务器如果所有玩家都在做订单,这个服务器会有多么吸引人;或者整个服务器的人都在挂网采集就有多好玩;多元化是一个社会繁荣的基础。如您所说,最近ODY回归的玩家越来越多,而PK难道不也是回归的玩家中的一员吗?高水平的玩家间竞技不也正体现了ODY的可贵之处吗?难道只有挖矿挖得多的玩家才品德高尚且技术牛逼?服务器的管理人员的职责并不是保护玩家不被PK杀,也不是将PK赶尽杀绝一个游戏服务器就能繁荣昌盛,恰恰相反,GM们应该保护所有玩家应有的权利,维护服务器的公平和公正,保证执法的公开合理和透明。

再次,PK和玩家对抗的过程更不应该被视为“人格”问题,在魔兽世界的游戏里,那些杀人的玩家人格也有问题吗?“绝地求生”里面的吃鸡玩家呢?“王者荣耀”呢?大批的PVP玩家对抗类型的游戏背后都是“人格”有问题的玩家吗?恕我不能赞同。这本就是ODY-UO这个游戏允许玩家正常的游戏方式之一,为何杀怪就会高尚一些?而玩家间对抗则要低劣一些?您在龙洞杀死一条龙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龙的感受?那么同理,一个PK在伏击的过程中大概率也不会考虑到被追杀玩家的感受。相反,那些不尊重规则,非法利用规则,对抗规则,有私心的,刻意歪曲和误导玩家,甚至使用BUG,使用游戏外的非法软件,运用其他各种权利和非法手段去干扰游戏,干扰玩家的人,才应该被称作“人格”有问题。
允许並不代表受歡迎。就如電話推銷一樣,那不犯法,但你會尊重那一堆來電叫你借錢的人嗎?做不做pk是個人選擇,沒人迫你,要知道別人對你的看法或歧视那是風險的一部份。

最後,ody 是ody,王者荣耀是王者荣耀,绝地求生是绝地求生,不要混在一起談。每個遊戲,每個服的文化都不同,咸魚青菜各有所好,這樣比較就沒意思了。再說,王者荣耀,绝地求生又是什麼鬼?我喜歡有事掛機,無事玩玩,就這麼簡單。
harry73 週四 8月 30, 2018 4:37 pm 寫: 写在最后。
我自然被PK杀过,被杀之后也闷闷不乐,之后出门都只穿铁甲。。。但是窃以为这也是游戏的乐趣之一,不是吗?对于那些害怕被PK的玩家,我给一个建议,你们可以考虑加入NMG。。。 :oops:

希望你,我和其他所有喜欢ODY的玩家能一齐共同关注和维护ODY的公平,公正,透明,合理。
如果因為怕pk而加入NMG??請問你是在挖牆角嗎?? :p

至於陪審團都是wow的人,你看看在線人數就明白了,有時候權利也要自己爭取的,其他會沒人報名,也是wow的錯嗎?其實這點亦很無奈,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法律,我也樂意看見你成為陪審團的一員。
Moon (雪)@WoW

頭像
wishlm9527
中級玩家
中級玩家
文章: 127
註冊時間: 週一 10月 10, 2016 2:23 am

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wishlm9527 » 週四 8月 30, 2018 5:27 pm

個人認為被告應該以禁止搗亂他人練功、打壇、挖寶 (2016/06/18)[違規處罰]監禁三天,這是個很不爭的事實加上被告自己也承認了違規。

至於誰先挖圖誰先挖礦,這些都無明確的證據多講都無益。

提醒各位新手老手,多觀看玩家守則避免違規,如遇上這類問題建議照相收集資料。

最後在發表的同時要公正與客觀切勿有先入為主的觀念,不論提告人與被告人平時行為如何應一視同仁。

harry73
高級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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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13
註冊時間: 週日 6月 16, 2002 8:10 am

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harry73 » 週四 8月 30, 2018 4:37 pm

Andy 您好:
很高兴,能心平气和的就大家对事物不同的看法发表各自的见解。
我想,您和我一样,对ODY应该是有着多年的感情的,对UO这个游戏有着很深的感情的。ODY是我们共同钟爱的游戏,我们应该抱着同样的态度去审视,维护,关心ODY的运行和管理。
关于您的回复,我仔细阅读了,但容我并不能赞同,我将我不能赞同的理由写在下方,欢迎您和其他所有关心,爱护ODY的玩家一起探讨。一起维护游戏的公平,公正,合理,可持续性。

您的工会取名WOW,那么我猜想,您和您的工会成员应该都对bizzard开发的“魔兽世界”并不陌生。在该款游戏中一开始,玩家就需要选择PVP,或者PVE的服务器,这种服务器区别性的设定为玩家提供了不同的游戏体验和选择,那么在pvp服务器里,不同阵营的互相厮杀,这是游戏所允许,并且被鼓励的,游戏里面有各种由运营商设计并提供的场地,方式,让相对抗的阵营的玩家相互厮杀,越是活跃的服务器其玩家间的对抗就更为频繁和激烈,并且展现出更高的竞技水平,而在那些更冷清的服务器,则两方人马相安无事大家都在做任务。

而根据我的观察,ODY就是一个PVP的服务器。也就是说,ODY是允许玩家相互厮杀的,并且ODY也鼓励玩家相互对抗(不但设置了阵营系统,GM也会不定期的开展武道大会等等)。

那么在一个PVP的服务器里,PK这个职业就不应被歧视,ODY赋予他们在游戏规定的场合,用不违规的方式杀人就是他们不可被剥夺的权利。PK这个职业就和ODY上其他热衷于练功的,采集的,做订单的,打怪的其他所有各种玩家一样,是一个应该被尊重的职业选择,是形成ODY人气和一直长盛不衰的动力之一。他们在杀人的同时,不也承受了等同的风险吗?如果这是一个标准规则的服务器,WICK大可以将对方大卸八块,甚至喊一堆人去守住尸体,这本就是UO这款游戏设计的吸引人的地方。但是在ODY,既然已经有了其他的规则,挖宝,打坛神圣不可侵犯,那么规则就应该被遵守。谁不遵守,就应该按照预先公布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而我们游戏的管理人员则更应该公正的,无私的去执行。不是吗?

其次,我不认为一个服务器如果所有玩家都在做订单,这个服务器会有多么吸引人;或者整个服务器的人都在挂网采集就有多好玩;多元化是一个社会繁荣的基础。如您所说,最近ODY回归的玩家越来越多,而PK难道不也是回归的玩家中的一员吗?高水平的玩家间竞技不也正体现了ODY的可贵之处吗?难道只有挖矿挖得多的玩家才品德高尚且技术牛逼?服务器的管理人员的职责并不是保护玩家不被PK杀,也不是将PK赶尽杀绝一个游戏服务器就能繁荣昌盛,恰恰相反,GM们应该保护所有玩家应有的权利,维护服务器的公平和公正,保证执法的公开合理和透明。

再次,PK和玩家对抗的过程更不应该被视为“人格”问题,在魔兽世界的游戏里,那些杀人的玩家人格也有问题吗?“绝地求生”里面的吃鸡玩家呢?“王者荣耀”呢?大批的PVP玩家对抗类型的游戏背后都是“人格”有问题的玩家吗?恕我不能赞同。这本就是ODY-UO这个游戏允许玩家正常的游戏方式之一,为何杀怪就会高尚一些?而玩家间对抗则要低劣一些?您在龙洞杀死一条龙的时候有没有想过龙的感受?那么同理,一个PK在伏击的过程中大概率也不会考虑到被追杀玩家的感受。相反,那些不尊重规则,非法利用规则,对抗规则,有私心的,刻意歪曲和误导玩家,甚至使用BUG,使用游戏外的非法软件,运用其他各种权利和非法手段去干扰游戏,干扰玩家的人,才应该被称作“人格”有问题。

写在最后。
我自然被PK杀过,被杀之后也闷闷不乐,之后出门都只穿铁甲。。。但是窃以为这也是游戏的乐趣之一,不是吗?对于那些害怕被PK的玩家,我给一个建议,你们可以考虑加入NMG。。。 :oops:

希望你,我和其他所有喜欢ODY的玩家能一齐共同关注和维护ODY的公平,公正,透明,合理。

andyto2005
初級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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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8
註冊時間: 週六 8月 15, 2009 7:51 am

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andyto2005 » 週三 8月 29, 2018 7:58 pm

harry73 週二 8月 28, 2018 2:27 pm 寫: 尊敬的GM,

我理解我本身非本案相关人士,按照版面的规则,我本不能介入讨论,但如若我认为陪审团在判决本案和之前案例明显存在程序上的错误,和判决结果的错误,我是应该另外新开一个帖子提报陪审团,还是可以就该问题,在本帖继续讨论呢?因为先前并无规定,我暂且将相关疑问列在本帖,供GM评断。

1,陪审团制度,在真实世界的法律应用层面,任一国家的陪审团制度的根本基础之一,在于陪审团成员和原告,被告有利益关联的情况下,应该回避。即如果陪审团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任何社会关系,财产关系等利益共同,或利益冲突,该陪审团没有审理资格。这是陪审团作出公正判断的基础。在本案,我认为,陪审团成员全部都属于和被告同WOW工会,显然和该法律精神相违背,即该等陪审团无权作出判断,或做出的判断无效,而该等类似的陪审团利益冲突不回避情况屡有发生,我认为完全违背的法律精神,也违背了GM SAGA的签名: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陪审团有利益冲突且不回避这一做法很显然,不合理,且无序,不平衡,不可持续


2,在真实世界的法律应用层面,当被告,即本案切割尸体并loot者,承认罪名和事实,在法律程序上即不会启动陪审团制度。即,在本案中,陪审团在程序上没有权利干涉案件的结果。

3,在我查看了GM公告板-玩家守则的GM所做的规定,规定其中有如下描述
說明:
GM不提供查檔服務,提報人需自己搜集證據(比如:截圖等)。
被提報人可以解釋,雙方也可以提供現場證人,但不要用攻擊性字眼或提與本案無關的內容。

被提報人主動認罪,且態度良好,初犯者可減刑1天。
若屬誤會,提報人應及早申請撤銷提報。

案件若存在爭議,雙方請在三日內舉證。
三日後,陪審團介入,合議案件是否成立。
陪審團由5位玩家組成,不得因私交、敵對等,對案件給出不公正的意見。
GM會參考陪審團意見,作出最終的處理。
GM规定,案件若存在争议,双方举证,然后陪审团介入。而本案没有争议,WICK在8月25日9:23AM已经回复,无辩解,承认扰乱。即本案按照ODY GM之前安排的法律和申诉程序,陪审团没有权利介入,更不应该发布判决。故而陪审团程序错误。

就程序上,我提出以上三点重大的问题。

虽然游戏不是现实社会,不会完全施行和参照真实世界的法律程序,但是我认为既然GM们要引入这样的法律程序,就应该遵守相应的基本的法律精神去实践和操作陪审团制度。

4,针对裁决的结果。我查找了GM公告板-玩家守则版面的所有帖子和公告,发现本案应该是对应以下规定开展的调查和裁决(即适用于以下法律,即在法律中不能运用商业法律去处理交通事故,应有对应的法律条文)
主旨:禁止搗亂他人練功、打壇、挖寶

說明:
(1)判定標準:主觀故意
(2)以玩家提報形式處理
(3)此規則不代表個人or某團體可以獨佔某區域
例如:
不同人 or 不同團體 都想打某個壇,應互相協商輪流使用,否則霸壇者可以成為被告。
打壇者有權要求無關者離開,若後者不聽勸告故意逗留影響他人打壇,打壇者可以提報。

處罰:監禁三天;惡意捏造提報,則按欺騙GM論。
按照本规定,被告确实扰乱了他人挖宝,被告也确实承认扰乱挖宝,在针对本规定page GM的单一的事件上,没有疑点,证据充分。陪审团的判决显然和本规定相违背,违反了GM的规定。如果本条例存在瑕疵,即: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扰乱某人挖宝,或者以某种形式扰乱挖宝无罪,正确的方法也应该是修订该条例,在未来的判决过程中按照新的条例进行判决,而陪审团在当前的案件中显然没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作出和目前法律和规则相违背的判决。法律(ODY的规则)一经制定神圣不可侵犯,需严格执行。

我认为陪审团没有严格按照目前的规定进行公正的裁决。

5,最后,本案唯一的争议点,在于原告是否因为挖宝扰乱了被告挖矿。按照目前公布的条例,对该等情况没有进行说明,或者禁止。即原告的行为属于法律未禁止范围内。即,ODY并不禁止某玩家在挖矿的同时,其他玩家在附近开宝箱。
因为并未做明确规定,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精神”去理解目前的事件的逻辑。
根据ODY已经公布的各类条例,我个人理解,其制定规则的背后意涵应该是:挖矿,开宝箱,打怪,打坛,练技能都属于玩家的正常游戏,玩家进行正常游戏的过程受到保护且不应被干扰,且以上正常游戏的权利互相平等,不应存在挖矿被优先保护,或者打坛最优先保护。即如果某人现在某坛练习驯兽,其他玩家集结好了也可以正常开坛,而没有理由因为某玩家正在驯兽而打被禁止打坛。
但是,如果我理解有误,如果玩家的正常活动确实有优先次序,则应该视GM的决定而变化,如果打怪最优,则其他各类活动就必须等打怪结束才能开始。
但在本案的情况下,很显然,GM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就目前ODY的政策意图而言,我理解挂网的优先等级很显然应该次于上文所列的,包括但不限于挖矿,开宝箱,打怪,打坛,练技能等活动,即AFK应该相较于玩家自主活动更不受保护。而本文中的被告,据我推测应该技能已经GM,虽然无法求证,但应该属于挂网,但不属于练技能,因为练技能,直接去分矿就好,无需冒风险出来挖矿。按照ODY的规定,练技能应受到保护,而野外挂网似乎并没有在此列。

再次,原告在挖宝开箱之前,按ODY公布的规定,没有责任和义务就开箱附近有没有玩家,玩家是否隐身,是否挂网,是否练技能,做一一排除和确认,挖宝和开箱是ODY授予每个玩家的自主权利,就好像打坛,打怪一样,如果我路过某群玩家正在打坛,被怪物误杀,难道也是打坛的玩家的责任?
我个人推测,本案中国原告也没有借用怪物干扰被告的意图,如果原告有意图扰乱被告挖矿,按照原告的游戏水平,我判断原告根本不会死。

对于本案,以及目前的陪审团对于政策的误解,程序的错误,以及作出的无效,且错误的判决,我仅提出以上质疑,供大家讨论,也感谢GM和管理人员的理解。
我也並不是陪審團,也是由其他公會到WOW的~但坦白說了,由02年的1.02版放棄了再想回來玩, 在這幾個月回來,發現ODY是不錯的伺服, GM們有心經營, 也是非常樂意的去支援玩家,09年那次我都以為會倒閉了, 由紅名玩家倡獗, 到保護條文生效到現在, 一直令ODY上線人數持續上升,不知道是不是大家都樂於打怪練功, 或是回憶以前的好遊戲, 玩家人數一直上升, 說這些不為什麼,只是想說出 RICKY II 為什麼會被人誤會為挖圖去引怪殺人? 很簡單一樣事情...他與RYEN經常在各地城殺人一個麻放墻打人, 另一個手落尾刀, 而且是樂此不疲, 埋伏殺人...各種花樣百出, 新手老手都被殺過不少或是被害死不少次數, 本人上次也是掛機被殺,如果我那時不是剛剛回來,不在那截圖,我也是死得不明不白. 不知HARRY是有被殺過還是沒有被殺過還是同NMG公會的,不想深查, 但一個經常搗亂其他玩家的"藍名PKER" 出現在他人掛機地方而且灰名了, 你第一時間還是會心裡想什麼 ? 我被怪殺了這麼簡單?...以RICKY II的平日行為~~我個人心裡也會直接去想是他引怪來打我了~~~!!! 他平時也是撿別人屍體, 殺了人更會放石墻困住人為樂的那種...你覺得我說的與本案無關? :! "其實這就是人格問題了" :! 我相信你如果要求其他玩家來說誰是會搞事的那方...一定有很多人來說又有PKER搞事引怪殺了.不是WOW陪審團有問題 而是RICKYII真的有那種搞事前科才令一個誤會發生,陪審團也是十分正面的要求歸還LOOT物件. 誤會之間根本就沒主觀搗亂開箱的動機.
這只是我看完HARRY的個人感覺再得出的個人觀感和想法.

如果有任何得罪GM或違反了版規的請包容,謝謝

yeung2009
中級玩家
中級玩家
文章: 21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8, 2013 10:45 am

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yeung2009 » 週二 8月 28, 2018 3:16 pm

本人認為提報不成立

因看了提報人及被提報人之解釋,得出來的結論是大家都不是故意的!
只是中間有所誤會,被提報人以為自己是給提報人害死,所以才有loot屍的行為,但經提報人解說之後只是一個掛機跟一個開箱的不小心引致的問題,並不存在惡意擾亂掛機跟開箱。

但本人認為被提報人應交還出所loot之物品。

7-8月陪審團成員 : SuKi[WOW]

harry73
高級玩家
高級玩家
文章: 513
註冊時間: 週日 6月 16, 2002 8:10 am

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harry73 » 週二 8月 28, 2018 2:27 pm

尊敬的GM,

我理解我本身非本案相关人士,按照版面的规则,我本不能介入讨论,但如若我认为陪审团在判决本案和之前案例明显存在程序上的错误,和判决结果的错误,我是应该另外新开一个帖子提报陪审团,还是可以就该问题,在本帖继续讨论呢?因为先前并无规定,我暂且将相关疑问列在本帖,供GM评断。

1,陪审团制度,在真实世界的法律应用层面,任一国家的陪审团制度的根本基础之一,在于陪审团成员和原告,被告有利益关联的情况下,应该回避。即如果陪审团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任何社会关系,财产关系等利益共同,或利益冲突,该陪审团没有审理资格。这是陪审团作出公正判断的基础。在本案,我认为,陪审团成员全部都属于和被告同WOW工会,显然和该法律精神相违背,即该等陪审团无权作出判断,或做出的判断无效,而该等类似的陪审团利益冲突不回避情况屡有发生,我认为完全违背的法律精神,也违背了GM SAGA的签名:
1、合理性、有序性、可持續性
2、All GM站點的平衡性
3、是否符合ODY環境
陪审团有利益冲突且不回避这一做法很显然,不合理,且无序,不平衡,不可持续


2,在真实世界的法律应用层面,当被告,即本案切割尸体并loot者,承认罪名和事实,在法律程序上即不会启动陪审团制度。即,在本案中,陪审团在程序上没有权利干涉案件的结果。

3,在我查看了GM公告板-玩家守则的GM所做的规定,规定其中有如下描述
說明:
GM不提供查檔服務,提報人需自己搜集證據(比如:截圖等)。
被提報人可以解釋,雙方也可以提供現場證人,但不要用攻擊性字眼或提與本案無關的內容。

被提報人主動認罪,且態度良好,初犯者可減刑1天。
若屬誤會,提報人應及早申請撤銷提報。

案件若存在爭議,雙方請在三日內舉證。
三日後,陪審團介入,合議案件是否成立。
陪審團由5位玩家組成,不得因私交、敵對等,對案件給出不公正的意見。
GM會參考陪審團意見,作出最終的處理。
GM规定,案件若存在争议,双方举证,然后陪审团介入。而本案没有争议,WICK在8月25日9:23AM已经回复,无辩解,承认扰乱。即本案按照ODY GM之前安排的法律和申诉程序,陪审团没有权利介入,更不应该发布判决。故而陪审团程序错误。

就程序上,我提出以上三点重大的问题。

虽然游戏不是现实社会,不会完全施行和参照真实世界的法律程序,但是我认为既然GM们要引入这样的法律程序,就应该遵守相应的基本的法律精神去实践和操作陪审团制度。

4,针对裁决的结果。我查找了GM公告板-玩家守则版面的所有帖子和公告,发现本案应该是对应以下规定开展的调查和裁决(即适用于以下法律,即在法律中不能运用商业法律去处理交通事故,应有对应的法律条文)
主旨:禁止搗亂他人練功、打壇、挖寶

說明:
(1)判定標準:主觀故意
(2)以玩家提報形式處理
(3)此規則不代表個人or某團體可以獨佔某區域
例如:
不同人 or 不同團體 都想打某個壇,應互相協商輪流使用,否則霸壇者可以成為被告。
打壇者有權要求無關者離開,若後者不聽勸告故意逗留影響他人打壇,打壇者可以提報。

處罰:監禁三天;惡意捏造提報,則按欺騙GM論。
按照本规定,被告确实扰乱了他人挖宝,被告也确实承认扰乱挖宝,在针对本规定page GM的单一的事件上,没有疑点,证据充分。陪审团的判决显然和本规定相违背,违反了GM的规定。如果本条例存在瑕疵,即: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扰乱某人挖宝,或者以某种形式扰乱挖宝无罪,正确的方法也应该是修订该条例,在未来的判决过程中按照新的条例进行判决,而陪审团在当前的案件中显然没有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作出和目前法律和规则相违背的判决。法律(ODY的规则)一经制定神圣不可侵犯,需严格执行。

我认为陪审团没有严格按照目前的规定进行公正的裁决。

5,最后,本案唯一的争议点,在于原告是否因为挖宝扰乱了被告挖矿。按照目前公布的条例,对该等情况没有进行说明,或者禁止。即原告的行为属于法律未禁止范围内。即,ODY并不禁止某玩家在挖矿的同时,其他玩家在附近开宝箱。
因为并未做明确规定,我们只能根据“法律精神”去理解目前的事件的逻辑。
根据ODY已经公布的各类条例,我个人理解,其制定规则的背后意涵应该是:挖矿,开宝箱,打怪,打坛,练技能都属于玩家的正常游戏,玩家进行正常游戏的过程受到保护且不应被干扰,且以上正常游戏的权利互相平等,不应存在挖矿被优先保护,或者打坛最优先保护。即如果某人现在某坛练习驯兽,其他玩家集结好了也可以正常开坛,而没有理由因为某玩家正在驯兽而打被禁止打坛。
但是,如果我理解有误,如果玩家的正常活动确实有优先次序,则应该视GM的决定而变化,如果打怪最优,则其他各类活动就必须等打怪结束才能开始。
但在本案的情况下,很显然,GM并未做出明确规定。

其次,就目前ODY的政策意图而言,我理解挂网的优先等级很显然应该次于上文所列的,包括但不限于挖矿,开宝箱,打怪,打坛,练技能等活动,即AFK应该相较于玩家自主活动更不受保护。而本文中的被告,据我推测应该技能已经GM,虽然无法求证,但应该属于挂网,但不属于练技能,因为练技能,直接去分矿就好,无需冒风险出来挖矿。按照ODY的规定,练技能应受到保护,而野外挂网似乎并没有在此列。

再次,原告在挖宝开箱之前,按ODY公布的规定,没有责任和义务就开箱附近有没有玩家,玩家是否隐身,是否挂网,是否练技能,做一一排除和确认,挖宝和开箱是ODY授予每个玩家的自主权利,就好像打坛,打怪一样,如果我路过某群玩家正在打坛,被怪物误杀,难道也是打坛的玩家的责任?
我个人推测,本案中国原告也没有借用怪物干扰被告的意图,如果原告有意图扰乱被告挖矿,按照原告的游戏水平,我判断原告根本不会死。

对于本案,以及目前的陪审团对于政策的误解,程序的错误,以及作出的无效,且错误的判决,我仅提出以上质疑,供大家讨论,也感谢GM和管理人员的理解。

頭像
fen19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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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fen198011 » 週一 8月 27, 2018 9:09 pm

本陪審認為提報不成立

我的理由是非故意,最早在掛礦挖礦死了的時候有沒有被loot一樣都是干擾,可是有提到確實沒辦法去了解掛網跑的路線。
在來復活後看到pker會有的反應可以理解,今天如果是別人開圖不會被loot,還是你認為這不會影響人的判斷?
最後認為應該歸還裝備。

k77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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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k778263 » 週一 8月 27, 2018 4:25 pm

RICKYII補充說明:上一篇的引言錯誤 無法編輯在此更正
wick 週一 8月 27, 2018 1:41 pm 寫: 你在我打怪的時候來鬧我 我死了你會不撿裝備!?
相對的,你掛了,我當然也撿阿,並不會特別強調有沒有撿

k77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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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k778263 » 週一 8月 27, 2018 3:04 pm

vo 週一 8月 27, 2018 1:07 pm 寫: 你在我打怪的時候來鬧我 我死了你會不撿裝備!?
相對的,你掛了,我當然也撿阿,並不會特別強調有沒有撿
沒有發生的事,谁能說我會不會LOOT(畢竟沒發生),但是已發生的事是你LOOT我,你躺在地上時我LOOT妳裝備了嗎?答案是沒有,畫面上馬賊都死4隻了,我這麼長的時間有去動你的屍體嗎?答案是沒有,超過10隻秒殺怪在追我 我還有空去麻痺妳?逃命都來不及了,你也把我技術高估了吧?ODY的GM強調一切都要講證據,你只憑我是灰名就鬧圖而沒有確切證據我麻痺妳或是陷害妳,此理不通,於規則也不合,關於這點NMG深有感受,我是玩PK,但從沒殺過礦工,連ANDYTOO挖礦時我剛好在旁邊挖圖也沒動他(於個人隱私,在此不便說明ANDYTOO挖礦座標),NMG的共識就是不鬧打壇,不鬧打圖,不殺挖礦者(當然是規則所限制),請問各位ODY的玩家,很長一段時間了有哪一個挖礦的礦工被PK殺了?如果有請指點一二,理由說不玩啦,你躺地上時間超過5分鐘,我有去撿妳裝備嗎?真要撿我還會撿不到嗎?各說各話,就此不再回應,太累了,本以為能有合理的結果,無言

w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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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wick » 週一 8月 27, 2018 1:41 pm

原來你所謂的避重就輕是這意思
我只是陳述當時為什麼會擾亂的原因
而且攻擊者跟loot不會出現檢舉選項,只有殺死才會,這點沒錯吧?
你鬧人打怪也不是第一次,所以我才懷疑是你先攻擊過我,麻痺之類的再由怪來殺我
畢竟當下只有你在活動,沒其他人在現場,也沒辦法判斷你說是否屬實,也只有這兩種可能
你先開寶箱出怪,我之後衝過去,還是我先衝過去,你麻我,再開寶箱讓怪殺我
因為你是灰名,第一直覺當然就是後面的可能來判斷,應該很正常吧!?
就像你在馬路上拿把刀,然後旁邊躺了流滿血的人,路過的人第一直覺會是什麼!?

我也說了,當下並不知道挖寶也算是禁止之一
後來有去查才知道,所以直接承認,也沒想跟你爭辯什麼

我不知道前當然也就把這件事當成純粹是野外打怪的時候
你在我打怪的時候來鬧我 我死了你會不撿裝備!?
相對的,你掛了,我當然也撿阿,並不會特別強調有沒有撿
你圖片都這麼清楚了,都割屍體了怎麼不會撿!?要歸還也ok

我覺得我只是在陳述前因後果
你如果認為這是避重就輕就算吧
我並不否認擾亂,畢竟確實有明文規定了,而我沒注意到
end
幽靈老頭............

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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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vo » 週一 8月 27, 2018 1:07 pm

GM,各位評審大大,大家好

身為ODY玩家,為了嚴守玩家守則
避免壞了大家遊戲的興致,自然關注此事之判決

但目前實在有點難以理解現在的狀況
大家要不要單純一點
A檢舉B擾亂挖寶
就單純討論B有沒有擾亂
GM(法官角色),再就陪審團與當事人自述/自辨給出判決

剩下A到底有沒有任何不妥,
GM如認為有必要,或有其他檢舉人
則看是有違法哪一條守則之虞
再來分案/立案討論
這樣會不會比較清楚一點

這跟A告B違法,如果B告A誣陷
就會分兩案處理,同樣的意思
一般的法律案件,也是如此處理

相信在GM與各位陪審大大的辛勞付出
一定會讓ody越來越好,終有重返榮耀一日

您們真的辛苦了 :) :) :)

VO 敬上
Divine Vag(D.V.)--->神聖流氓
哈斯塔啦、V斯塔家族列表
Hastalavista-->(Baby,VO)-->(瞳、Oliver、King of Scorpian、KelMenT)-->(McDonald's)
圖檔

k77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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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k778263 » 週一 8月 27, 2018 1:19 am

提報人RICKYII[NMG]補充說明
1:挖寶者寶箱是固定位置,當時周圍並沒有人,挖礦者是隨時移動挖礦點,這樣先來後到應該很清楚了.
2:被提報人也承認在理解我是灰名之下以為我攻擊他才鬧我打圖,就這一點請問陪審團,對一個老玩家來說,死亡後沒有檢舉選項就不是玩家殺的這被提報人會不知道嗎?還以因為我灰名為理由鬧我打圖,這個理由是很大氣的人能說得出來嗎?擾亂打圖就是擾亂打圖,大方承認才是大氣,找個理由說我是灰名誤認是我殺被提報人,而擾亂打圖,請問檢舉謀殺者的選項在哪裡?沒有檢舉選項就是沒證據,以灰名為理由鬧打圖,這樣很大氣??

k778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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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檢舉]wickeder擾亂挖寶

文章 k778263 » 週一 8月 27, 2018 12:25 am

randykaku 週日 8月 26, 2018 10:52 pm 寫: 本文作者也說了,wickeder[wow]在掛機挖礦練功被提報人的寶箱怪殺害,
做為練功被擾亂者,在被鬧練功後做為反擊撿取(RICKYII[NMG])的裝備,

這事看起來各自違規都應該懲罰,做為先被鬧練功的一方,
wickeder[wow]很大氣的承認自己的行為,反之RICKYII[NMG]承認自己先害人卻反咬一口,
做為陪審團的成員認為提報不成立,

若是此案成立,RICKYII[NMG]自己也提到事情先後順序,應該同受懲罰。
當時挖寶箱開箱時四周並沒有人,我開寶箱後大量箱怪讓我必須往後退 ,隱身以求怪能各個擊破,退後時大量箱怪 跟隨而至,野外挖礦時位置會不斷移動 ,這時應該是被提報人剛好移動到箱怪範圍內,我隱身時只聽到死亡叫聲並沒看到人,之後把怪都麻住了才有時間看清楚有人挖礦,無敵熊熊息距離起碼15步,所以我隱身時離箱怪很遠並沒看到被提報人,是他自己移動路線到箱怪範圍內,這是當時的情形,等怪都被麻住後我才有機會看到有躺在地上的挖礦者,箱怪被引離寶箱後挖寶者如果隱身箱怪會在原地停留一段時間,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被提報人隨著設定好的腳本移動路線剛好走到箱怪附近引起箱怪攻擊,這跟我有甚麼關係,我如何鬧他?我有切割他的屍體撿尸嗎?我說被提報人懷疑我是灰名,因而視我為攻擊者因此鬧我打圖,但是不提除了鬧還撿我裝備,而且在畫面沒有可供檢舉的選項時,還懷疑我是攻擊者,這是我說她避重就輕的理由,如果照陪審團的說法,以後挖寶箱都要先查看方圓有沒有人才能開箱,萬一挖到一半跑來一個挖礦的,那就可以名正言順鬧挖寶了,我再強調一次,第一,自動挖礦是沒有付出獲取資源的活動在ODY司法理並不受保護.第二,手動挖寶是付出時間獲取資源的.且受ODY司法明文保護,自動挖礦者會一直移動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被提報者移動到我打箱怪的範圍內,這不是我能控制的,而且野外挖礦是無付出獲取資源跟練功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如何鬧被提報人?說我鬧挖礦者在先這句話原封不動送回給陪審團.既然很大氣承認鬧圖,為何沒提起不但鬧圖還撿別人裝備?在沒有充分證據下就說可以理解我攻擊被提報人,然後撿我裝備.鬧我打圖,這樣還變成大氣的英雄了?ODY是個源遠流長的私服游戲網站,私下的恩怨可以在遊戲裡攻防,但是司法公正才是長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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