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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四 11月 08, 2001 10:39 pm
Martin
在 2001-11-08 19:58, Rick 寫了:
不關我的事ㄚ 嗚嗚嗚嗚
其實是我的學弟提供的ㄚ 哈!!!
.....thx^^過來人就是有經驗ccc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08, 2001 7:58 pm
Rick
不關我的事ㄚ 嗚嗚嗚嗚
其實是我的學弟提供的ㄚ 哈!!!

發表於 : 週四 11月 08, 2001 7:56 pm
nicole
兩人以信作為交往的方式,稱做信交。
信件收發的對象,稱為信伴侶。
買通別人寫信給你,或被人買通寫信給對方,叫做信交易。
要跟很多人信交才能滿足的人,我們說他信慾旺盛。
想像自己跟別人通信,就是信幻想。
沒興趣寫信甚至不喜歡收信的人,可能是信冷感。
只有一方拼命寫信另一方卻總不回信,會變成信生活不協調。
利用信騷擾別人或做壞事,就是信騷擾,信犯罪。
寄病毒破壞他人電腦或灌爆他人信箱,叫做信侵害。
用寫信的方法贏得對方的心,叫先信後愛。
小心翼翼,神不知鬼不覺的信交,是安全的信。
以上種種,稱做信行為。祝各位,信生活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