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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9, 2011 12:17 am
由 Dark-Rain
公會屋..也就是開放性房屋
大門..不可以設定權限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進出
但是對方要是在房屋黑名單內
開放屋對黑名單的人來說
一樣跟私人房屋一樣
無法踏上門外台階
其餘設定跟私人房屋相同
不過房屋內如果還有隔間的門我就不清楚了
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9, 2011 12:06 am
由 地鼠
門跟箱子一樣可以設定Owner,Co-owner,Friend,Anyone
不是會變成該權限才能開?
還是那是唬人的?
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五 4月 29, 2011 12:02 am
由 Dark-Rain
公會屋=開放式房屋
任何人皆可自由進出
不過只要被屋主或副屋主加入黑名單
就無法踏進門了
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8, 2011 11:54 pm
由 ggoldbar
所以現在公會屋都沒有防盜功能了??
也就是說以後在野外看到白色招牌的公會屋都可以進去逛逛?
我還停留在十年前的印象...
以前雖然要注意有沒有人隱身趁開門時混進屋子以外...
至少門關起來的時候沒有鑰匙是進不來的......
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8, 2011 11:44 pm
由 BUFFY
nnfishdog 寫:能夠合理打架了嗎?
公會對立~....一樣加殺人數~變灰..變紅......
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8, 2011 11:33 pm
由 nnfishdog
能夠合理打架了嗎?
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8, 2011 5:28 pm
由 jau
整個程序要會長回來後才能進行
反正就大家注意了
怕危險時就留在家裏或O城吧
目前是口頭宣戰
宣戰成立之後, 到時應該除了規定的禁PK區之外都可以動手
我再強調一次, 現在沒必要為那種人增加殺人數
更何況他經常不開他主帳號來搞
變灰了再動手吧
除非想要跟前一陣子FISH一樣 XD
祝大家玩得刺激愉快
Re: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8, 2011 5:20 pm
由 funnybee
我記得好像宣戰後連在城市裡都會被合法攻擊對嗎?
會員請注意, 我以副會長身份向BS宣戰了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8, 2011 3:40 pm
由 jau
由於COOK的行徑實在太離譜了
退會後還一直來公會鬧
所以我以副會長的身份向BS宣戰了
請各會員做好準備
由於我不是會長, 無法在公會清單提出宣戰
就等會長回來設定
在此之前請做好準備
由於宣戰成立之前, 殺人數還是照算
所以沒必要為了那種人增加殺人數
除非您想紅那我也沒辦法
從今以後, 貴重的東西請收好
如果和BS戰鬥中有所損失
我會盡我的能力儘量全部補助
就這樣子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