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發表於 : 週六 1月 19, 2002 6:07 am
ultraman
入會的事沒有問題,找是我就可以搞

另外,請他也申請留言板帳號,多點留言,

ccc

發表於 : 週六 1月 19, 2002 2:40 am
Small Hon
給:bigkoo ^^

您好 ^^ 客氣話不多了 ^^

請跟 UltraMan 連絡,
為閣下的朋友進行入會手續 ^^

祝:大福

友:小漢上

發表於 : 週五 1月 18, 2002 10:00 pm
bigkoo
阿 hon :
本人一切都明白,定當遵守,
在此向各會員問好,以后請多多指教,
very thx !!!
:razz:
請問 my friend ( HLP ) 可以入會嗎 ?
:roll:

<font size=-1>[ 這篇文章被編輯過: bigkoo 在 2002-01-18 22:04 ]</font>

<font size=-1>[ 這篇文章被編輯過: 在 2002-01-18 22:05 ]</font>

發表於 : 週五 1月 18, 2002 2:57 am
Small Hon
給:Captain Lonely Night Club 所有兄弟姊妹

大家好,客氣話這次也不多了.

我是本會會長:Small Hon - 小漢

由於新會員日多,因此也是時候整理好本公會
(Night Club)的共識出來,給會員們看看.

本公會以開放自由形式成立,而我跟本公會的
最高決策人- Captain Lonely 大大 所得的
共識是:

「由於本公會以開放自由形式成立,所以
公會是屬於大家的」

我 Small Hon - 小漢 名義上雖然是
GuildMaster - 會長,不過也是跟大家一般是公
會中的一員,我的職責是作為公會對內及對外的
核心,對內連絡大家,對外廣推外交及代
Captain Lonely 大大 處理有關日常公會事務.

(1)本會特色:
Captain Lonely Night Club-寂寞隊長夜總會,
成員多是上班族,早出晚歸的朋友.

「熱愛和平和主張自由平等.」

這也可算是本會唯一的規條.

***也就是說,公會的正式規條也只有這麼的一條.

(2)對於 Odyssey 的規定
Odyssey 的 GM 所規定的所有規條大家也必需
完全緊守.
Odyssey 的 Odyssey討論區 中 GM 公告版 大家
也必須每天觀看.因為這是 ODY GM 公告規條的
地方.

(3)對於如何邀請您/妳的朋友加入:

只要是日常生活,身邊的好朋友,都可以.
其他的... 大低.. .. . 暫時請先
圓滑的推掉 ><|||

***請大家注意,如果有非地球上的朋友
(非一般現實生活的朋友,也就是說非您日
常生活中接觸的朋友),要求加入本公會時
,暫時請先圓滑的推掉 ><|||

如有朋友要加入本公會或個別情況,請先通知小弟.

(4)公會所屬樓房:

騎馬來的決不可以在樓房內下馬,而馬兒也請給餵飽
(Tower 樓頂有稻草供應)否則馬兒在樓房內游走.
(您/妳下了馬或因馬兒太餓而跑了),也可能使大家
的樓房觸犯了 ODY 的有關房地產法而導至樓房被拆
毀 !

同時,公會所屬樓房中所有設備緊只供本會會員使用
.除公會核心成員親自邀請客人,到「會客廳」外,如
沒有得到 Captain Lonely 大大 的同意,公會所有
樓房一概謝絕非會員到訪 !

而所有公會所屬樓房的門匙均只由公會核心會員
在經會長同意後發放.
擁有會匙的會員,決不可以把會匙外借(或複製)!
也不可以私自把會匙借(或複製)給未獲發放會匙
的會員.

(5)TOWER 練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