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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二 1月 08, 2002 5:34 pm
Skylimit
Dear All :
文中『民眾仍可無限期的拿舊版新台幣鈔券到台灣銀行全省各分行兌換新鈔使用』,
此言請勿相信,它還是有一定的〝無限法償效力〞,能夠兌換的請儘快兌換,否則屆時只能當玩具鈔了.

舊版鈔7月1日起將停用


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距離舊版新台幣可使用流通期限僅剩下最後六個月,中央銀行發行局官員強調,民眾如果持有舊版50元、100元、500元和1,000元鈔券,最好在6月30日前到銀行兌換新鈔,以免屆時無法使用而增加麻煩。

新台幣前年7月起陸續改版後,依規定,舊版新台幣鈔券的無限法償效力今年7月1日起便會消失,即銀行和商店可以拒收舊版新台幣鈔券,要求民眾支付新版新台幣鈔券,但民眾仍可無限期的拿舊版新台幣鈔券到台灣銀行全省各分行兌換新鈔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舊版50元鈔券雖不再印製發行,由於過往國人於舊曆年關包紅包時為討喜氣,偏好使用紫紅色系的50元、100元和500元鈔券,央行今年舊曆年關將把庫存的2,000餘萬張舊版50元鈔券運送台灣銀行各分行供民眾兌換。

這是民眾最後一次可以在銀行兌換到全新的舊版50元鈔券,銀行主管指出,基於全新鈔券的品相較佳,日後增值空間相對偏高,有意收藏50元鈔券的民眾可把握機會到台銀兌換,且銀行不會限制民眾兌換張數,直到庫存鈔券兌換完為止。

央行官員表示,本次將趁新、舊曆年關民眾兌換新鈔之際,一舉發行3億張新版100元鈔券以進行舊版100元鈔券回收工作,預計明年3月起,市場上流通鈔券逾九成都會是新版,看到舊版新台幣鈔券的機會不大。

【2002/01/02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