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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ll Abs
發表於 : 週三 9月 25, 2002 10:07 pm
由 GM Qubi
acc:Fallbrother
name:ABS
在活動中loot人家東西 jail 7 天,並保證不再犯,再犯 block帳號
2002/9/25 21:23 pm ~ 2002/10/2 21:53 pm
發表於 : 週六 9月 14, 2002 10:09 pm
由 Hello
我的监禁时间已经到了GM,为什么还不能出去?去主页解禁,但是说我的ID没有被jail无法解禁,请GM来看看,我也PAGE了你们,无人理会。
發表於 : 週日 9月 08, 2002 2:01 pm
由 GM Lina
依照提報版發表文章規定:
被裁定違規的玩家如有異議可以於相對的裁定公告,提出訴願
非相關人於本版面發表文章,第一次警告,再犯BLOCK留言版帳號
===
kuresu和Rena警告一次
發表於 : 週日 9月 08, 2002 1:16 am
由 kuresu
最好犯法了可以叫法官判輕點...最好已經關了可以叫法官放出來..偷就偷了還吵....要是真的判輕我看ody被關過3天以上的人都要出來叫了...哪輪的到你們..
發表於 : 週日 9月 08, 2002 12:57 am
由 Rena
GM:
罰得太重了吧,殺人放火都不用關的,偷盜擄掠也不用關的。
Hello是新來了,ODY 的規矩不懂,只是一時求成心切,想儘早練好魔法。
不清楚當時的卷軸是提供給大家用的,所以還懇請GM將刑期減輕點。
不要抹煞了一個新人積極性嘛,關3天警告懲戒,相信他以後一定會記牢的。
一定會認真學好ODY的各項規定,乖乖遵守的。
懇請GM考慮一下。謝謝!!!
jail Hello
發表於 : 週六 9月 07, 2002 10:45 pm
由 GM Vickie
acc:Strawberry
name:Hello
1.將提供給大家的東西拿走,使其他玩家無法使用GM提供的光明捲軸
2.並使用該捲軸於比賽場練功
以上以干擾活動論
jail七天.至9/14 晚上10:00
發表於 : 週四 5月 02, 2002 12:39 pm
由 BaoLu
唉唉唉
口連喔~~"
慢慢蹲吧-_-
發表於 : 週日 4月 28, 2002 7:09 pm
由 Blue
A~MON!
發表於 : 週日 4月 28, 2002 4:25 pm
由 snake
ㄜ米拖佛................
jail Barett , KIN-Hades , coolsman , KIN-SCR
發表於 : 週二 4月 23, 2002 10:34 pm
由 GM Advent
acct ans
name KIN-SCR
--
違反活動規則,jail 兩星期,到 5/7 22:30
jail Barett , KIN-Hades , coolsman , KIN-SCR
發表於 : 週二 4月 23, 2002 6:26 pm
由 GM Advent
acct coolsman
name coolsman
--
違反活動規則,jail 兩星期,到 5/6 19:00
jail Barett , KIN-Hades , coolsman , KIN-SCR
發表於 : 週六 4月 20, 2002 5:34 am
由 GM Advent
acct ken923
name Barett
--
acct ekinmagic
name KIN-Hades
--
違反活動規則,jail 兩星期,到 5/4 5:20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1, 2002 2:03 pm
由 webb
對一個真實世界的刑罰而言
這樣的處罰結果....是威權國家的產物
對法治國家而言...罪刑法定主義是必須嚴格遵守的
可惜的是...這只是個game
但是如果能讓人藉由game
而學到法治國家的精神...會是一件美好的事
發表於 : 週四 2月 28, 2002 10:33 am
由 Stephen
本人絕對支持GM的秉公處理!
自是無質詢之意,祗是自身有些疑問:
如果沒有規定,何來犯規;
既然沒有犯規,何來量刑。
史提芬

jail Pentiume
發表於 : 週三 2月 27, 2002 10:49 pm
由 GM Killer Angel
acct: kkk
name: Pentiume
uid: 013f7a9
活動中pk
但因這次是GM沒有詳細規定造成玩家誤解
所以從輕量刑
將殺人數調為999
並jail該玩家七天
時間:2/27.2300~3/6.2300
下次GM會嚴格規定活動內容的
請其他玩家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