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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三 10月 10, 2001 10: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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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開放給全體會員進行討論,對於會員之提議,會長或副會長若覺得可行可以予以更新並公告之,當發生爭議過大之意見時,可以交付全體會員於留言版上表決或是經決策的五人小組表決均可,若有需要補充之事項,請回覆讓我知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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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會員不得有違反Sever、會規及GM規定之情事發生,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2. 會員須服從本會規章及會議表決通過之決議,違者視情節輕重與以不同程度之處分。
3. 會員須隨時關心Odyssey及公會網頁之最新消息與留言版。
4. 會長與各級幹部有責任為公會所有會員謀福利,並盡其可能提供會員必要之協助。
5. 決議會由會長、副會長及軍團長共同組成,其弁酮偷楖悀漸~紛爭及違規會員之處置。
6. 紫雲新進成員由藍軍負責招收,亦可由各軍團長個別招收,再報請會長或副會長申請加入,吸收新會員時請注意成員素質;而會員欲變更軍團所屬時須經原軍團長或會長同意始得行之,而藍軍成員str達80以上時即可自由選擇所屬軍團。
7. 嚴禁偷竊或任意拿取他人物品,違者罰鍰3000,並須向對方道歉;而竊取公會公物者,加重處分。
8. 會員間須同心協力、互助合作,嚴禁互鬥情形發生(練奶ㄕb此列),如遇糾紛,須報請決議會處理。
9. 遭受其他玩家不明原因攻擊時,請視自身情況決定還擊或撤離,並記住對方姓名,報請決議會處理。
10. 團體出戰、聚會或開會時須穿著公會制服,其他時間可隨意穿著。
11. 目前會員並無須繳交會費,待會裡有須要時才向會員徵收。
12. 每月固定召開會議以討論會務,時間將在會長公告欄於會議三日前公佈,請會員隨時注意,連續三次未到者,將處以罰金10000。
13. 議會決議有效之條件為,須有會員半數以上出席,並經2/3以上出席會員通過使得成立,唯內容不得與本會利益及Server規定衝突。
14. 嚴禁在公會屋裏進行mark及recall,違者罰鍰5000。
15. 不要之物品請丟棄至Bank前或公會屋內的垃圾桶,嚴禁隨地棄 置。
16. 脫離公會之申請須經由決議會通過,並須交回公會所給之物品,且所交會費不予退回。自行退出者,若再無故進出公會屋,將予以逐出並視情況決定是否追緝。
17.會員有責任在出城或開macro練幼伀N鑰匙至於安全地點,以維護公會門戶安全。
因個人疏失而導致公會或其他會員損失者,必須至公會留言版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
18.會員因故而無法繼續在Odyssey的世界奮鬥時,必須在留言版留言通知會長。
注意:其餘未盡事宜,請於會議中提出表決,或報請會長處理,由會長裁奪,會員對結果有異議者,可申請上訴,由決議會決定之,唯會員對決議會之決定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