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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四 7月 11, 2002 8:06 pm
skill-abc
@@我路過ㄉ
我們上次才殺過他一次
但是覺得他人不錯ㄚ
所以沒點他頭
只拿回家做紀念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1:20 pm
糖糖
:o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9:36 pm
sobo
:-?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8:34 pm
[ hank ]
殺!! :o :o :o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53 pm
carter
既然他有打我們工會ㄉ人 :cry:
那就殺摟!! :evil:
有意見ㄉ要留版唷^^ :wink: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03 pm
jazz
真的嗎?
我剛好有它的頭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2:47 pm
carol
我剛復活他還要殺我...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9:35 am
nono
在商城他還跑過來叫我看........是你死在龍洞他割到的頭...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8:14 am
carol
打....他是割我的頭@@
我看到他還跟他打招呼勒
這個人不知道是不是以前的RK
以前的RK跟我很好的說@@
PC的追殺吧....!!!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6:58 am
carter
大家ㄉ意思ㄋ??
說出來吧!!
打還是不打
還是等會長回來在說?

無期限追殺RK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22 am
Pentiume
無期限追殺RK

罪名一
用友好系統找出紅名位置.然後開月門讓PPK過來殺PKER(各位PKER要小心)
證人:kemcom pentiume

罪名二
見到紅名死了.還砍他的頭加撿他東西然後不還.還很跩

罪名三
自以為很厲害專找一些漏洞也就是俗稱的bug.破壞ody的公平性

罪名四
見風轉舵.沒骨氣.自以為跟藍名很好.是個半調子的pker

罪名五
偷工會的物資還嫁禍給工會其他人

罪名六
偷SA的物資

罪名七
殺死在練功的會員然後砍頭

罪名八
要人家去救他.還很跩.然後害死去救他的人.之後在砍他的頭



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