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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四 7月 11, 2002 8:06 pm
由 skill-abc
@@我路過ㄉ
我們上次才殺過他一次
但是覺得他人不錯ㄚ
所以沒點他頭
只拿回家做紀念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1:20 pm
由 糖糖
殺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9:36 pm
由 sobo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8:34 pm
由 [ hank ]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53 pm
由 carter
既然他有打我們工會ㄉ人
那就殺摟!!
有意見ㄉ要留版唷^^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03 pm
由 jazz
真的嗎?
我剛好有它的頭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2:47 pm
由 carol
我剛復活他還要殺我...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9:35 am
由 nono
在商城他還跑過來叫我看........是你死在龍洞他割到的頭...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8:14 am
由 carol
打....他是割我的頭@@
我看到他還跟他打招呼勒
這個人不知道是不是以前的RK
以前的RK跟我很好的說@@
PC的追殺吧....!!!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6:58 am
由 carter
大家ㄉ意思ㄋ??
說出來吧!!
打還是不打
還是等會長回來在說?
無期限追殺RK
發表於 : 週三 7月 03, 2002 1:22 am
由 Pentiume
無期限追殺RK
罪名一
用友好系統找出紅名位置.然後開月門讓PPK過來殺PKER(各位PKER要小心)
證人:kemcom pentiume
罪名二
見到紅名死了.還砍他的頭加撿他東西然後不還.還很跩
罪名三
自以為很厲害專找一些漏洞也就是俗稱的bug.破壞ody的公平性
罪名四
見風轉舵.沒骨氣.自以為跟藍名很好.是個半調子的pker
罪名五
偷工會的物資還嫁禍給工會其他人
罪名六
偷SA的物資
罪名七
殺死在練功的會員然後砍頭
罪名八
要人家去救他.還很跩.然後害死去救他的人.之後在砍他的頭
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