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者

版主: Jason[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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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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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霹靂 » 週三 3月 27, 2002 10:30 pm

我前面有提過了
希望這個通緝令有個期限,期限一到最好能退款

本來我還希望接單者須提供相對的「保証金」或定義成「賭金」,譬如說,數十個人同時接單要追殺我,那在有保証金的前題下,如採保証金不退費的情況,那第一個完成者除了可得通緝的獎金外,順便得到其他人的保証金,只不過這還要設定接單的人數,會不會更麻煩,且還怕被人「詐賭」,我才沒提出來的~
年輕時~如果可以,,我「要」怎樣怎樣…
二十出頭時~如果可以,我「將」怎樣怎樣…
三十時~如果可以,我「能」怎樣怎樣…

人永遠看不到明天的自己
今天的自己爭的是明天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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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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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霹靂 » 週三 3月 27, 2002 10:06 pm

現在有人問我如果為了當獎金獵人,到時會不會變成一堆紅名~
以我的想法,是有「接單」才能掛上「頭銜」,有掛上頭銜就希望能設定不會加殺人數,這樣當這個任務完成後,頭銜自然消失,如想靠這個「頭銜」來行pk之實就可避掉八成了~
又有人說,那假如一個新角色亂亂通緝那怎麼辦,那我只能說,那也得他有錢,且他有錢也要有人肯接單,而要是有人願意接受來取你的人頭了,那你也只有認了,誰叫你人緣那麼差,會想殺你的就絕不會是亂殺一通的,何況,人頭要秀出名子好像也須在城外死掉才行,實在也不用擔心太多~除非還有啥狀況我還沒考量到~
還是多找問題吧,gm會要我整理成一篇,可能gm也覺得有興趣吧
年輕時~如果可以,,我「要」怎樣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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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時~如果可以,我「能」怎樣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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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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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霹靂 » 週三 3月 27, 2002 8:05 pm


我自己找不出問題點啦,會太主觀

我們先討論幾個可能會發生的問題,把個項問題發掘出來,然後再定條件來防堵,其他再讓gm去傷腦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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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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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arol » 週三 3月 27, 2002 6:53 pm

忘記了@@|
聽說好像要電腦攻力強的幫忙吧
霹靂.你把篇幅搞大一點
我想這不會是個夢想...哈哈
叫大家來幫忙支持!

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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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霹靂 » 週三 3月 27, 2002 6:49 pm

這樣丫
那就換手
換你把原始創意提出來談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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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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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carol » 週三 3月 27, 2002 6:35 pm

這個我之前有提過..
GM們說有設定過..
但是BUG太多..!

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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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霹靂 » 週三 3月 27, 2002 6:18 pm

這個應能避免的
但就算是自己要自殺去換獎金
說真的,這整個過程,最有得玩的還是獎金獵人的扮演,被通緝還自己去換獎金,那被殺免錢的也怪不得人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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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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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UPER » 週三 3月 27, 2002 6:03 pm

如果被通緝的人自己自殺拿頭給npc呢@@?

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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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霹靂 » 週三 3月 27, 2002 6:01 pm

這個都可以丫
只要拿的出錢
只要條件定義的好,都是可行的
只要有人要接單,誰都有可能被通緝的
所以我才想要討論須不須在接單者的名字上加上特別的頭銜以供辯認,一來可避免一些爭執,二來也可讓人好好「注意」哪些人可能是危險份子~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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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s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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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Kenshin » 週三 3月 27, 2002 5:33 pm

可以設成2個給任務的NPCㄚ~^^|||
(例如:有一個好人的老大懸賞紅名...也可以有壞人的老大懸賞藍名的頭)
我說說而已...@@|||
圖檔 傳說在很久以前就要改版的公會網...至今仍只是個傳說圖檔

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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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霹靂 » 週三 3月 27, 2002 4:48 pm

gm說要整理成一篇> <

名稱:通緝者﹙不知該定義什麼名字,或陷_仇者也不錯:p﹚
玩法:玩家找到該npc,對談過某段內容後,會有輸入框出現,並設定幾個選單來定義對象身份,甚至gm可限制何種條件下不接受委託,如一星期只接受一次…等,而獎金就由由委託的玩家提供,紅藍灰三個身份的金額個別定義,如藍名30k起跳,紅名可能10k就可以﹙怎麼定義另外再討論吧﹚~
再來如此npc在接受委託後可撘配各城銀行前的留言板顯示通緝名單就更好了,如不行,那玩家須再找某一定點的某支npc詢問目前的通緝狀況跟金額,金額建議不採累計方式,單人被通緝的次數上限儘量無限制,先完成者先得到獎金,完成一次獎金遞減一次~
任務的完成:只要把被通緝者的人頭拿回來交給當初接受委託的npc就會同時獲得獎金~

備註:
在這所指的被通緝者就是玩家,當然為避免玩家被完全封鎖,所以條件上須定義的完善些,而如只針對紅名而設,那就太浪費了,我們可以也把藍、灰名二種身份也考慮進去,如此那些啥looter、藍名pk的提報也順便可考慮廢除掉,整天吵那個,乾脆玩家事務玩家解決,被75了,沒關係,等老子有錢找人幫忙75回來,另外關於pk降技也能換另一方式處理,看他不爽就點給他死,心軟不點就拿去換獎金,甚至紅名要自己提供一筆基金高價透過此通緝者來回收紅頭也行~
又,
本來接受委託者,只要去查尋通緝名單就可了,那如能在查尋名單時也有選單出現,譬如說,我看了名單後願意接受,勾選完選項﹙名單﹚然後按確定後,彼此身份自動變成敵對並另外顏色代表之﹙維持原樣也應無妨吧,我想﹚,除了幾個特定地點還是禁pk外,其他地點自由發揮,這樣會不會更完善?

現想到二點須討論~
1、金額建議該不該採累計方式,我比較不建議累計的,單人被通緝的次數上限也儘量無限制,先完成者先得到獎金,完成一次獎金遞減一次~ 另外,時間上要不要設限,時間到沒人接單或完成,委託者可取消並退款或加碼~
2、如果這樣的腳本可以完成,那是否可自行組成所謂的獎金獵人,加入者不限紅藍名,也不限工會,基本上這是個別行動的團体統稱,只要接了單系統自動在名字上灌上頭銜以讓人識別~而如獎金獵人也成為通緝目標的,頭銜並自動取消,而這身份該不該採保証金制,那如採保証金制時會不會被人亂搞~

目前想到的就只有這些,大家討論看看吧,一樣的,先儘量找出可能產生的問題為先~
年輕時~如果可以,,我「要」怎樣怎樣…
二十出頭時~如果可以,我「將」怎樣怎樣…
三十時~如果可以,我「能」怎樣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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