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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四 10月 04, 2001 1: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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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遇周六日 不補假

  林淑玲/台北報導 國定假日遇到周六、周日要不要補假?行政院傾向不補,且於明年的端午節、中秋節起實施。另因修法不及,明年二二八紀念日仍將休假,但於當周周六補上班。農曆春節假期也暫時維持原案,從除夕放到初三,休假四天。行政院會訂今日討論人事行政局提報的「公務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修正案。相關官員表示,公務員全年休假日已有一一三天,實施國定假日遇周末不補假措施後,可拉近與勞工休假日數的距離。

  公務機關今年起實施周休二日,放假的國定假日只剩下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以及農曆春節除夕到大年初三,其餘都改為只紀念不放假。由於現行「公務員周休二日實施辦法」並未明確規定國定假日遇到周六、周日要不要補假,人事行政局決著手修訂,以供依循。

  據了解,人事行政局從國家競爭力著眼,並不主張國定假日遇到周六、周日應該補假;待今日的行政院會通過後,即可從明年起實施。明年端午節、中秋節都在周六,也都不補假。

  對於日前曾引起內政部、人事行政局不同意見的春節休假天數一事。現行做法是除夕到大年初三休四天,內政部草擬「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時主張再加一天,由除夕休到年初四,以與前後周休二日結合,但人事行政局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