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速限一律提高為100公里
黃如萍/台北報導 釵h駕駛人反映,高速公路全線速限標準不一,用路人因反應不及,常被開單取締。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經過審慎評估後昨日同意,除收費站、隧道、長陡坡及施工路段外,中山高速公路、第二高速公路(北二高及南二高)、國道二號桃園環線、國道八號台南環線的速限全部提高為一百公里,預計最快十一月起實施。
根據高公局完成的高速公路速限檢討,國道一號中山高速公路除基隆至汐止南下段因線形因素,速限訂為每小時七十公里不予調整外,其餘路段速限統一調整為每小時一百公里。國道二號桃園環線全線速限調整為每小時一百公里。
國道三號第二高速公路已開放通車的北二高路段部分,中和交流道以南均統一為每小時一百公里;中和交流道以北路段,因有隧道群,速限維持每小時九十公里。
國道五號北宜高速公路已通車之南港至石碇路段因僅長三‧八公里,車道寬三‧五公尺,限高四‧六公尺,道路條件較為不佳,且考量未來通車路段尚有長隧道路段,故速限仍維持每小時七十公里。
國道八號台南環線部分,台南系統交流道以東速限調整為每小時一百公里;台南系統交流道以西至南一三三鄉道間,因國道八號與南一三三鄉道交接處設有「高速公路起終點」標誌,南一三三鄉道往東至台南系統交流道亦提高為每小時一百公里,台南系統交流道往西至南一三三鄉道則維持現有速限每小時七十公里。
國道十號高雄環線則維持現有速限,即鼎金系統交流道以西每小時速限為六十公里,鼎金系統交流道至旗山之間時速限八十公里。
高公局強調,未來將再檢視提高速限路段,必要時將加強交通工程設施,以提醒駕駛人小心行車。
高速路速限一律提高為100公里
版主: Goca、Arthur、Clarence、Ah 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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