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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二 10月 09, 2001 1: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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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福助遭函送提報流氓

  記者侯柏青 報導立法委員羅福助及助理高明達被控在立法院傷害、妨礙立委李慶安自由一案,上午台北地檢署檢偵結將羅福助、高明達起訴,不但要求法官從重量刑,並依據民眾檢舉,將羅福助依檢肅流氓條例函送警方提報流氓,並移請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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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北檢將羅福助一案偵結,北檢指出,羅福助曾因議事衝突毆傷立委同仁遭判處拘役,也因妨礙名譽官司等案經北檢起訴,羅福助不知警惕,再度犯下暴行,為「國內民主議會程序立下不良示範」,檢方除提起公訴外,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北檢在偵辦期間也接獲民眾檢舉,經過多位被害人、證人指證羅福助涉及10件以上不法行為,包含在立院多次言語、暴力攻擊、脅迫其他委員,北檢檢具相關事證後,依檢肅流氓條例規定將羅福助函送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將羅福助移送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