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集解瓚曰:“今河南城為直之。”皇甫謐曰:“壺關有羊腸阪,在太原晉陽西
北九十裡。”
注 索隱劉氏按:紂都朝歌,今孟山在其西。今言左,則東邊別有孟門也。
注 集解楊子法言曰:“美哉言乎!使起之用兵每若斯,則太公何以加諸!”
*(即封)*吳起為西河守,甚有聲名。魏置相,相田文。 吳起不悅,謂田文曰:
“請與子論功,可乎?”田文曰:“可。”起曰:“將三軍,使士卒樂死,敵國不敢謀,
子孰與起?”文曰:“不如子。”起曰:“治百官,親萬民,實府庫,子孰與起?”文
曰:“不如子。”起曰:“守西河而秦兵不敢東鄉,韓趙賓從,子孰與起?”文曰:
“不如子。”起曰:“此三者,子皆出吾下,而位加吾上,何也?”文曰:“主少國疑,
大臣未附,百姓不信,方是之時,屬之於子乎?屬之於我乎?”起默然良久,曰:“屬
之子矣。”文曰:“此乃吾所以居子之上也。”
吳起乃自知弗如田文。
注 索隱按:呂氏春秋作“商文”。
田文既死,公叔為相, 尚魏公主,而害吳起。公叔之僕曰:“起易去也。”
公叔曰:“柰何?”其僕曰:“吳起為人節廉而自喜名也。君因先與武侯言曰:
‘夫吳起賢人也,而侯之國小,又與強秦壤界,臣竊恐起之無留心也。’武侯□曰:
‘柰何?’君因謂武侯曰:‘試延以公主,起有留心則必受之。無留心則必辭矣。以此
卜之。’君因召吳起而與歸,□令公主怒而輕君。吳起見公主之賤君也,則必辭。”於
是吳起見公主之賤魏相,果辭魏武侯。武侯疑之而弗信也。吳起懼得罪,遂去,□之楚。
注 索隱韓之公族。
楚悼王素聞起賢,至則相楚。明法審令,捐不急之官,廢公族疏遠者,以撫養戰□
之士。要在強兵,破馳說之言從橫者。於是南平百越;北並陳蔡,卻三晉;
西伐秦。諸侯患楚之強。故楚之貴戚盡欲害吳起。及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亂而攻吳
起,吳起走之王屍而伏之。擊起之徒因射刺吳起,並中悼王。 悼王既葬,太子立,
乃使令尹盡誅射吳起而並中王屍者。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余家。
注 索隱楚系家悼王名疑也。
注 索隱肅王臧也。
太史公曰: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篇,吳起兵法,世多有,故弗論,論其行
事所施設者。語曰:“能行之者未必能言,能言之者未必能行。”孫子籌策龐涓明矣,
然不能蚤救患於被刑。吳起說武侯以形勢不如德,然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軀。悲
夫!
【索隱述讚】孫子兵法,一十三篇。美人既斬,良將得焉。其孫臏?,籌策龐涓。
吳起相魏,西河稱賢;慘?事楚,死後留權。
史記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 第五
-
peter_zhong
- 究級玩家

- 文章: 7719
-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19, 2001 8:00 am
-
peter_zhong
- 究級玩家

- 文章: 7719
- 註冊時間: 週四 7月 19, 2001 8:00 am
史記卷六十五 孫子吳起列傳 第五
孫子武者,齊人也。 以兵法見於吳王闔廬。闔廬曰:“子之十三篇, 吾盡觀之
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
“可。”於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
為隊長, 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
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視背。”婦人曰:“諾。”約束
既布,乃設榥鉞,□三令五申之。於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
不熟,將之罪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
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
乃欲斬左古隊長。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 下令曰:“寡人已
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
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為隊長,於是復鼓之。婦人左右
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於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
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願下觀。”孫子
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於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入
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注 正義魏武帝雲:“孫子者,齊人。事於吳王闔閭,為吳將,作兵法十三篇。”
注 正義七錄雲孫子兵法三卷。案:十三篇為上卷,又有中下二卷。
注 索隱上音徒對反。下音竹兩反。
注 索隱趣音促,謂急也。下“使”音色吏反。
孫武既死, 後百余歲有孫臏。臏生阿鄄之閑,臏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孫臏嘗與
龐涓 俱學兵法。龐涓既事魏,得為惠王將軍,而自以為能不及孫臏,乃陰使召孫臏。
臏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欲隱勿見。
注 集解越絕書曰:“吳縣巫門外大?,孫武?也,去縣十裡。”索隱按:越絕書
雲是子貢所著,恐非也。其書多記吳越亡後土地,或後人所錄。正義七錄雲越絕十六卷,
或雲伍子胥撰。
注 索隱臏,頻忍反。龐,皮江反。涓,古玄反。
齊使者如樑, 孫臏以刑徒陰見,說齊使。齊使以為奇,竊載與之齊。齊將田忌善
而客待之。忌數與齊諸公子馳逐重射。孫子見其馬足不甚相遠,馬有上、中、下妳輩。
於是孫子謂田忌曰:“君弟重射, 臣能令君勝。”田忌信然之,與王及諸公子逐射千
金。 及臨質, 孫子曰:“今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
彼下駟。”既馳三輩畢,而田忌一不勝而再勝,卒得王千金。於是忌進孫子於威王。威
王問兵法,遂以為師。
注 正義今汴州。
注 索隱弟,但也。重射謂好射也。
注 正義射音石。隨逐而射賭千金。
注 索隱按:質猶對也。將欲對射之時也。一雲質謂堋,非也。
其後魏伐趙,趙急,請救於齊。齊威王欲將孫臏,臏辭謝曰:“刑余之人不可。”
於是乃以田忌為將,而孫子為師,居輜車中,坐為計謀。田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
“夫解雜亂紛糾者 不控卷, 救□者不搏□, 批亢搗虛, 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今樑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於外,老弱罷於內。
君不若引兵疾走大樑,據其街路,
矣,可以小試勒兵乎?”對曰:“可。”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
“可。”於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
為隊長, 皆令持戟。令之曰:“汝知而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
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視背。”婦人曰:“諾。”約束
既布,乃設榥鉞,□三令五申之。於是鼓之右,婦人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
不熟,將之罪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
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法者,吏士之罪也。”
乃欲斬左古隊長。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 下令曰:“寡人已
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願勿斬也。”孫子曰:“臣既已受命為將,
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用其次為隊長,於是復鼓之。婦人左右
前後跪起皆中規矩繩墨,無敢出聲。於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
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猶可也。”吳王曰:“將軍罷休就舍,寡人不願下觀。”孫子
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於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入
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有力焉。
注 正義魏武帝雲:“孫子者,齊人。事於吳王闔閭,為吳將,作兵法十三篇。”
注 正義七錄雲孫子兵法三卷。案:十三篇為上卷,又有中下二卷。
注 索隱上音徒對反。下音竹兩反。
注 索隱趣音促,謂急也。下“使”音色吏反。
孫武既死, 後百余歲有孫臏。臏生阿鄄之閑,臏亦孫武之後世子孫也。孫臏嘗與
龐涓 俱學兵法。龐涓既事魏,得為惠王將軍,而自以為能不及孫臏,乃陰使召孫臏。
臏至,龐涓恐其賢於己,疾之,則以法刑斷其兩足而黥之,欲隱勿見。
注 集解越絕書曰:“吳縣巫門外大?,孫武?也,去縣十裡。”索隱按:越絕書
雲是子貢所著,恐非也。其書多記吳越亡後土地,或後人所錄。正義七錄雲越絕十六卷,
或雲伍子胥撰。
注 索隱臏,頻忍反。龐,皮江反。涓,古玄反。
齊使者如樑, 孫臏以刑徒陰見,說齊使。齊使以為奇,竊載與之齊。齊將田忌善
而客待之。忌數與齊諸公子馳逐重射。孫子見其馬足不甚相遠,馬有上、中、下妳輩。
於是孫子謂田忌曰:“君弟重射, 臣能令君勝。”田忌信然之,與王及諸公子逐射千
金。 及臨質, 孫子曰:“今以君之下駟與彼上駟,取君上駟與彼中駟,取君中駟與
彼下駟。”既馳三輩畢,而田忌一不勝而再勝,卒得王千金。於是忌進孫子於威王。威
王問兵法,遂以為師。
注 正義今汴州。
注 索隱弟,但也。重射謂好射也。
注 正義射音石。隨逐而射賭千金。
注 索隱按:質猶對也。將欲對射之時也。一雲質謂堋,非也。
其後魏伐趙,趙急,請救於齊。齊威王欲將孫臏,臏辭謝曰:“刑余之人不可。”
於是乃以田忌為將,而孫子為師,居輜車中,坐為計謀。田忌欲引兵之趙,孫子曰:
“夫解雜亂紛糾者 不控卷, 救□者不搏□, 批亢搗虛, 形格勢禁,則自為解耳。
今樑趙相攻,輕兵銳卒必竭於外,老弱罷於內。
君不若引兵疾走大樑,據其街路,
まつざか だいすけ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4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