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 週六 5月 31, 2003 2:05 pm
注 正義齊有泰山,淮南有天柱山,二山初天子祝官不領,遂廢其祀,令諸侯奉祠。
今令太祝盡以歲時致禮,如秦故儀。
是歲,制曰:“朕即位十三年於今,賴宗廟之靈,社稷之福,方內艾安,民人靡疾。
閑者比年登,朕之不德,何以饗此?皆上帝諸神之賜也。蓋聞古者饗其德必報其功,欲
有增諸神祠。有司議增雍五?路車各一乘,駕被具; 西?畦?禺車各一乘,禺馬四匹,
駕被具;其河妳湫妳漢水 加玉各二; 及諸祠,各增廣壇場,?幣俎豆以差加之。而
祝厘者歸福於朕,百姓不與焉。自今祝致敬,毋有所祈。”
注 正義顏師古雲:“駕車被馬之飾皆具。”
注 正義河妳湫,黃河及湫泉。
注 正義言二水祭時各加玉璧二枚。
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
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是時丞相張蒼好律歷,以為漢乃水德之始,故
河決金堤, 其符也。 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 與德相應。如公]臣言,非也。
罷之。後三歲,黃龍見成紀。 文帝乃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草改歷服色事。其
夏,下詔曰:“異物之神見於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朕祈郊上帝諸神,禮官議,
無諱以勞朕。”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夏親郊,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夏四月,文
帝始郊見雍五?祠,衣皆上赤。
注 集解漢書音義曰:“在東郡界。”
注 索隱謂河決乃水德之符應也。
注 集解服虔曰:“十月陰氣在外,故外黑;陽氣尚伏在地,故內赤。”
注 集解徐廣曰:“在文帝十五年春。”正義案:成紀今秦州縣也。
其明年,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採,若人冠?焉。
或曰東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 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應”。
於是作渭陽五帝廟,同宇, 帝一殿,面各五門,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儀亦如雍
五?。
注 集解張晏曰:“神明,日也。日出東北,舍謂陽谷;日沒於西,墓謂蒙谷也。”
注 集解韋昭曰:“宇謂上同下異,禮所謂‘復廟重屋’也。”瓚曰:“一營宇之
中立五廟。”正義括地志雲:“渭陽五帝廟在雍州咸陽縣東三十裡。宮殿疏雲‘五帝廟
一宇五殿也’。”按:一宇之內而設五帝,各依其方帝別為一殿,而門各如帝色也。
夏四月,文帝親拜霸渭之會, 以郊見渭陽五帝。五帝廟南臨渭,北穿蒲池溝水,
權火舉而祠,若光輝然屬天焉。於是貴平上大夫,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
作王制, 謀議巡狩封禪事。
注 集解如淳曰:“二水之會。”正義渭陽五廟在二水之合北岸。
注 正義顏師古雲“蒲池,為池而種蒲也。蒲字或作‘滿’,言其水滿”,恐顏說
非。按:括地志雲“渭北咸陽縣有蘭池,始皇逢盜蘭池者也”。言穿溝引渭水入蘭池也。
疑“蘭”字誤作“蒲”,重更錯失。
注 索隱小顏雲“刺謂採取之也”。劉向七錄雲文帝所造書有本制、兵制、服制篇。
刺音七賜反。
文帝出長門, 若見五人於道北,遂因其直北立五帝壇, 祠以五牢具。
注 集解徐廣曰:“在霸陵。”蹯按:如淳曰“亭名”。索隱徐雲“在霸陵”也。
正義括地志雲:“久長門故亭在雍州萬年縣東北苑中,後館陶公主長門園,武帝以長門
名宮,即此。”
注 集解孟康曰:“直,值也。值其立處以作壇。”
其明年,新垣平使人持玉杯,上書闕下獻之。平言上曰:“闕下有寶玉氣來者。”
已視之,果有獻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壽”。平又言“臣候日再中”。 居頃之,
日卻復中。於是始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嗿。
注 索隱晉灼雲:“淮南子雲‘魯陽公與韓構,戰酣日暮,援戈麾之,日為卻三舍’。
豈其然乎?”
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泗,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其出
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
注 集解徐廣曰:“後三十七年,鼎出汾陰。”
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氣神事皆詐也。下平吏治,誅夷新垣平。自是之後,文帝怠
於改正朔服色神明之事,而渭陽、長門五帝使祠官領,以時致禮,不往焉。
明年,匈奴數入邊,興兵守御。後歲少不登。
數年而孝景即位。十六年,祠官各以歲時祠如故,無有所興,至今天子。
注 集解自此後武帝事,褚先生取為武帝本紀,注解已在第十二卷,今直載徐義。
今天子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
元年,漢興已六十余歲矣,天下艾安,
今令太祝盡以歲時致禮,如秦故儀。
是歲,制曰:“朕即位十三年於今,賴宗廟之靈,社稷之福,方內艾安,民人靡疾。
閑者比年登,朕之不德,何以饗此?皆上帝諸神之賜也。蓋聞古者饗其德必報其功,欲
有增諸神祠。有司議增雍五?路車各一乘,駕被具; 西?畦?禺車各一乘,禺馬四匹,
駕被具;其河妳湫妳漢水 加玉各二; 及諸祠,各增廣壇場,?幣俎豆以差加之。而
祝厘者歸福於朕,百姓不與焉。自今祝致敬,毋有所祈。”
注 正義顏師古雲:“駕車被馬之飾皆具。”
注 正義河妳湫,黃河及湫泉。
注 正義言二水祭時各加玉璧二枚。
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
黃龍見。宜改正朔,易服色,色上黃。”是時丞相張蒼好律歷,以為漢乃水德之始,故
河決金堤, 其符也。 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 與德相應。如公]臣言,非也。
罷之。後三歲,黃龍見成紀。 文帝乃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草改歷服色事。其
夏,下詔曰:“異物之神見於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朕祈郊上帝諸神,禮官議,
無諱以勞朕。”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夏親郊,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夏四月,文
帝始郊見雍五?祠,衣皆上赤。
注 集解漢書音義曰:“在東郡界。”
注 索隱謂河決乃水德之符應也。
注 集解服虔曰:“十月陰氣在外,故外黑;陽氣尚伏在地,故內赤。”
注 集解徐廣曰:“在文帝十五年春。”正義案:成紀今秦州縣也。
其明年,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採,若人冠?焉。
或曰東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 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應”。
於是作渭陽五帝廟,同宇, 帝一殿,面各五門,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儀亦如雍
五?。
注 集解張晏曰:“神明,日也。日出東北,舍謂陽谷;日沒於西,墓謂蒙谷也。”
注 集解韋昭曰:“宇謂上同下異,禮所謂‘復廟重屋’也。”瓚曰:“一營宇之
中立五廟。”正義括地志雲:“渭陽五帝廟在雍州咸陽縣東三十裡。宮殿疏雲‘五帝廟
一宇五殿也’。”按:一宇之內而設五帝,各依其方帝別為一殿,而門各如帝色也。
夏四月,文帝親拜霸渭之會, 以郊見渭陽五帝。五帝廟南臨渭,北穿蒲池溝水,
權火舉而祠,若光輝然屬天焉。於是貴平上大夫,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經中
作王制, 謀議巡狩封禪事。
注 集解如淳曰:“二水之會。”正義渭陽五廟在二水之合北岸。
注 正義顏師古雲“蒲池,為池而種蒲也。蒲字或作‘滿’,言其水滿”,恐顏說
非。按:括地志雲“渭北咸陽縣有蘭池,始皇逢盜蘭池者也”。言穿溝引渭水入蘭池也。
疑“蘭”字誤作“蒲”,重更錯失。
注 索隱小顏雲“刺謂採取之也”。劉向七錄雲文帝所造書有本制、兵制、服制篇。
刺音七賜反。
文帝出長門, 若見五人於道北,遂因其直北立五帝壇, 祠以五牢具。
注 集解徐廣曰:“在霸陵。”蹯按:如淳曰“亭名”。索隱徐雲“在霸陵”也。
正義括地志雲:“久長門故亭在雍州萬年縣東北苑中,後館陶公主長門園,武帝以長門
名宮,即此。”
注 集解孟康曰:“直,值也。值其立處以作壇。”
其明年,新垣平使人持玉杯,上書闕下獻之。平言上曰:“闕下有寶玉氣來者。”
已視之,果有獻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壽”。平又言“臣候日再中”。 居頃之,
日卻復中。於是始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嗿。
注 索隱晉灼雲:“淮南子雲‘魯陽公與韓構,戰酣日暮,援戈麾之,日為卻三舍’。
豈其然乎?”
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泗,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其出
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
注 集解徐廣曰:“後三十七年,鼎出汾陰。”
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氣神事皆詐也。下平吏治,誅夷新垣平。自是之後,文帝怠
於改正朔服色神明之事,而渭陽、長門五帝使祠官領,以時致禮,不往焉。
明年,匈奴數入邊,興兵守御。後歲少不登。
數年而孝景即位。十六年,祠官各以歲時祠如故,無有所興,至今天子。
注 集解自此後武帝事,褚先生取為武帝本紀,注解已在第十二卷,今直載徐義。
今天子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
元年,漢興已六十余歲矣,天下艾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