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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四 6月 27, 2002 11:45 am
由 Computerize
呀... 我原來一直在遺規....
不騎馬了
發表於 : 週日 6月 02, 2002 12:31 pm
由 Galen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1, 2002 2:53 am
由 J.C.J.
再說一次:
......要掛網在公會的.不准騎馬!!!!!!!
......地上的繃帶別碰,自己從繃帶桶拿自己的份量來使用!!!!
......勿亂丟東西(地上只能有繃帶,魚排)!!!
發表於 : 週三 5月 29, 2002 6:02 pm
由 Galen
終於正式出現工會屋使用條例啦!!!!好感動Q..............Q
不過...............
如果訴騎著馬企掛ㄝ不行ㄇ??
公會屋使用規定:
發表於 : 週三 5月 29, 2002 2:16 am
由 J.C.J.
01.各項裝備請放置同類的桶子(有標示,一看便懂),損壞的裝備請務必放置於旁邊的"無蓋桶"內,方便修理,請勿隨地丟棄..
02.繃帶放置於繃帶桶內,要使用請自己取用,凡是放置於地上的皆視為練功中的繃帶,禁止移動造成無辜傷亡 .
03.要掛網練功者禁止帶動物到公會屋練 (禁騎馬,要練功前先將馬停在馬廄或自己家裡).
04.身上勿準備太多備用裝備.否則陣亡時如果沒注意,備用裝備也是會隨著屍體而消失.
05.要練繃帶的人,請坐椅子(不會亂跑),純粹只是練技能,繃帶盾防戰技已滿的站椅子外側打,(現在除非被鎖定攻擊,不然是不會被反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