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公告一般禁止事項

*玩家必看,務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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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Lina
系統管理者(Administ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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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46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GM Lina » 週二 7月 10, 2001 5:13 pm

公告者:GM Dupre
主旨:禁止分礦過多於地面上

現象:
一,玩家利用分礦熔礦來練Mining技能時,請務必遵守一項原則:分一塊礦就立刻把礦熔掉。也就是說,一次分一塊礦在地上,熔完再分下一塊。
不要在地上堆疊一大堆礦再來熔礦。
二,分礦建議分在包包內或者容器裡。

處罰方式:
分在地上太多 Jail 3 天
分太多在地上而嚴重影響server運作者 Block

GM 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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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946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GM Lina » 週二 7月 10, 2001 5:13 pm

公告者:GM Remember Me
主旨:禁止收藏特殊物品

現象:
一,近日發現很多玩家收藏從怪物身上撿來的特殊物品,若有撿到特殊物品請自行銷毀或page GM回收。
二,此外由於系統問題,某些玩家在製作部分物品時會出現特殊的顏色,請玩家將該物品丟棄。
若是高價物品(如:特殊弓),可page GM改回正常顏色。
請玩家勿囤積這一類物品或使用。查到屋內有特殊物品,則房客皆須連帶處分。

處罰方式:Jail 3 天

附註:所謂的特殊物件,是指玩家做不出來,買不到,正常情況下無法獲得者,例如:wand,城牆,破碎地形,縮小之怪物,特殊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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