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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 週六 8月 25, 2001 4:59 pm
由 Jenny
發表於 : 週六 8月 25, 2001 12:45 pm
由 NZERO
Roger that!
No Problem~
affirmative~
發表於 : 週六 8月 25, 2001 12:47 am
由 AlanLiu
還有大家要多多看板喔
不要因為沒看板而誤觸規範喔
而且沒看板要抓企關喔
發表於 : 週六 8月 25, 2001 12:35 am
由 AlanLiu
大家要遵守喔
發表於 : 週五 8月 24, 2001 5:14 pm
由 死神墮天使
公告者:GM Aron
主旨:禁止買賣他人房屋
說明:嚴格禁止買賣他人的房屋,有遺失key的人如發現房屋被賣掉了,請Email給大GM,可申請調齒s檔,失主不必負任何刑責。
如果你是把別人房子賣掉的人,以欺騙GM論處。一旦被查出來,一律砍帳號,私人財物完全徹查。
處罰方式:盜賣者 Delete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