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玲瓏唱出名 楊麗花遺憾被侵權
林美璱/台北報導 楊麗花趕在中秋前夕,從夏威夷返回台北,與家人、陳亞蘭等親友歡慶中秋。酒酣耳熱之際,想起她擁有著作權的「慶中秋」等等歌仔戲「電視曲」,近年來受到「玉玲瓏」系列節目及其他歌仔戲團的侵權,遺憾之餘,楊麗花大聲疾呼同業尊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
澎恰恰、舜子從三立展開的「玉玲瓏」系列節目,輕快通俗的主題曲「阮是可愛的女紅妝……」,早已在街頭巷尾廣為流傳,男女老少都能哼上幾句。大家只覺得這曲子很熟悉,本土觀眾更知道這曲子來自歌仔戲,殊不知,這正是20年前楊麗花請作曲家曾仲影所作,並且登記有著作權的曲子。
楊麗花說,因為電視歌仔戲需要比舞台創新,因此打從她上電視演歌仔戲後,除了「七字仔」、「都馬調」等歌仔戲基本調外,她還付錢請曾仲影寫了釵h曲子,因為是專為電視歌仔戲所作,所以就將那些曲子定名為「電視曲」。
這些歌仔戲電視曲子,楊麗花付錢後,都去登記了著作權,在早年著作權採登記制的情況下,楊麗花擁有這些曲子的著作權。
多年來,由於國人對著作權的認知不夠,楊麗花那些「電視曲」,經常被同業侵權。
楊麗花說:「看到舞台,甚至對於電視同業的侵權行為,的確感到遺憾。甚至,還有南部友人告訴我,有歌仔戲團一模一樣的翻演我的『雙槍陸文龍』,實在不可思議。但基於對歌仔戲推廣的熱情,我總是睜一眼、閉一眼,不願去斤斤計較。」
楊麗花相信很多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侵權,絕非故意。
因為,歌仔戲的文武場經常跑場,他們偶會把甲團的曲子用到乙團去,團長若不慎查,就會造成侵權。她自己也曾因為一時疏忽,誤用別人的曲子,因此挨告賠了錢。
所以,她特地呼籲同業,用曲時先查一下出處,來個起碼的尊重,跟她打聲招呼。
被侵權多年,為何這時才說?楊麗花說,那是因為近日有人尊重了她的著作權,才讓她有感而發。原來,近日「8866」唱片公司,想要用「慶中秋」這首曲子,為趙自強編歌出唱片,特地查了著作財產局,發現楊麗花擁有著作權,所以跟「麗花傳播」洽購該曲重製,為同業做了良好示範。
玉玲瓏唱出名 楊麗花遺憾被侵權
版主: Goca、Arthur、Clarence、Ah B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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