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會規~供大家參考

版主: AxlRen[RK,retired]CrySan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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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頂級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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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030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TOM » 週一 7月 30, 2001 9:39 pm

1. 會員皆須以公會利益為優先並服從會長之決議。
2. 會員不得有違反Sever、會規及GM規定之情事發生,一律開除會籍。
3. 會長與各級幹部有責任為公會所有會員謀福利,並盡其可能提供會員和新手必要之協助。
4. 嚴禁偷竊或任意拿取他人物品(包括公會內之公物),違者開除會籍。
5. 公會成員須隨時關心Odyssey及公會網頁之最新消息與留言版。
6. 若得知任何情報,皆須立刻優先告知會長,在會長指示不得公佈下,不得私下公佈或交換。
7. 目前會員無須繳交會費,在公會有推動會務之必要時,使向成員徵收。
8. 新會員要加入條件是newbie畢業或有da正式會員推薦,其餘皆不受理。
9. 無故未經向上呈報而自動退出公會者,追殺之。
10. 會長所發布之命令經五人以上(包含五人)幹部否決則視同失效。
11. 在議會無法致能的情況下,會長得以加以解散並另行改組。
12. 評議會的形成由軍團長以上官階組成負責公會事務之決策,宣戰必須經由會長和評議會討論通過得以成立。
13. 如遭受其他玩家如pker不明原因攻擊時,請立刻離開現場,並記住對方姓名、公會、及發生之時間、地點,然後聯絡會內幹部解決。
14. 成員間須同心協力、互助合作,如有私人糾紛,請私下解決,且勿波及不相干之人、事、物,如嚴重影響到他人,公會將出面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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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fd把之前所制定的會規轉貼到這裡來,順便討論
一下那些要增加或是減少^^
並不是每一次的不幸都是災難,早年的逆境通常是一種
幸運。與困難作鬥爭不僅磨礪了我們的人生,也為日後
更激烈的競爭準備了豐富的經驗。 by 夏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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