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 玩家s - 練功bug


版主: GM AronGM Saga

回覆文章
蛙蛙叫
初級玩家
初級玩家
文章: 75
註冊時間: 週二 10月 16, 2001 8:00 am

文章 蛙蛙叫 » 週三 10月 17, 2001 8:53 pm

新的規定告訴我們~~要用bug的話千萬不要在屋內喔~~
既然芭樂的數量無法適可而止
只好把火力全開剷除芭樂種子

頭像
JSON
頂級玩家
頂級玩家
文章: 1902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JSON » 週三 10月 17, 2001 8:45 pm

他的箭隻射完後 , 肉靶ARCH看到他沒在射就自然反應跑去打靶 , 在同一屋內 , 這沒法要ARCH一起承擔罪名 , 他只是道義上出來解釋 , 讓GM們了解ALEX並非是蓄意觸犯BUG

頭像
JSON
頂級玩家
頂級玩家
文章: 1902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JSON » 週三 10月 17, 2001 8:30 pm

7月7日開始實施的新規定如下 , 會有這新規定就是因為以前的案例太雜亂 , 每個GM認定故意或誤觸的標準不同 , 每當出現BUG練弓者時就要吵翻天 , 所以才有此規定希望大家能有相同平等的待遇 , 以前的玩家被判如何當然無法引用此新規定 , 雖然知識水準不是很高 , 但以下規定我很仔細用力專心的看都認為Alex符合第一次的處份規定 , 即使他估計箭隻數量錯誤 , 但不能以此判定他是故意吧 , 否則以下規定也就不用寫到這句了"所謂以Bug練戰鬥技能
是指射空箭升archery skill"



自2001年7月7日 AM 0:00起
將加重Bug練戰鬥技能之處罰方式
第一次以Bug練戰鬥技能者
將降skill至0並jail 2週並移除該練市

小風
高級玩家
高級玩家
文章: 910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8, 2001 8:00 am

文章 小風 » 週三 10月 17, 2001 7:40 pm

在 2001-10-17 14:15, GM Lina 寫了:
經過重新調查
玩家Alex在GM Richard發現時
身上.手上.包包內 確定是沒有箭的狀態
但是他仍然在attacklast
這是第一點判定是在使用bug的狀況


除此之外.
的確Alex的target是ARCH
但在GM Richard抓到的當時ARCH並不是靶
而是旁邊在attack靶的人
由於第二點
並再確認是在使用battle skill bug

因此仍維持原判決
看起來..你好像是兩個情形都出現了..

首先是箭用光了..變成空射BUG..

接著你的同伴看你沒箭..也不打死你..人就跑了..

變成第二種BUG..
~~~~~~~~~~~~~~~~~~~~

不要把人生看得太嚴重

反正大家都不可能活著離開

~~~~~~~~~~~~~~~~~~~~

Alex-pker
初級玩家
初級玩家
文章: 39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1 8:00 am

文章 Alex-pker » 週三 10月 17, 2001 6:16 pm

在 2001-10-17 17:49, Achilles 寫了:
GM的意思可能是他的target是非玩家吧
我速射玩家ㄚ 我並非拿動物或者npc射ㄚ.....我不可能這摸笨 笨到連動物 跟玩家 分布清楚ㄚ.......嗚嗚......

可愛滴性妹^_^
頂級玩家
頂級玩家
文章: 1037
註冊時間: 週一 7月 02, 2001 8:00 am

文章 可愛滴性妹^_^ » 週三 10月 17, 2001 6:12 pm

在 2001-10-17 17:49, Achilles 寫了:
GM的意思可能是他的target是非玩家吧
mm...我覺得也是
sexgirl萬歲 !!

圖檔

Skylimit
高級玩家
高級玩家
文章: 997
註冊時間: 週五 7月 27, 2001 8:00 am

文章 Skylimit » 週三 10月 17, 2001 6:03 pm

在 2001-10-17 17:50, 小葉子 寫了:
按Odyess的法律我也覺得應該技能降為0
移掉練工屋?
那這種說法又怎麼對的起以前同樣是第一次誤觸bug而被ban的玩家呢??
希望GM們能藉此機會確認處罰的定義
不應再有模稜兩可的判決了
就算要殺雞儆猴,我想也不為過吧....

_________________
Heven doesn't want me,and
Hells afraid I'll take it over.


<font size=-1>[ 這篇文章被編輯過: Skylimit 在 2001-10-17 18:04 ]</font>

小葉子
高級玩家
高級玩家
文章: 396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小葉子 » 週三 10月 17, 2001 5:50 pm

在 2001-10-17 16:48, 小風 寫了:
弓箭bug分兩種吧..
一種是身上沒半支箭的空射..
一種是身上還有箭..但是靶跑了..
ALEX應該是前者吧..
在沒注意下..箭用完了..
他的情形是
他的箭射光了->靶發現他沒有在射了->靶跑了
其實靶發現一個人拿在弓站在你身邊發呆

這是什麼情形?
十之八九是箭射光了
當靶的人如果把他打死那就沒有接下來的問題了

以後當靶的人發現這種情形請狠下心把打靶的人殺了吧
不然就是現在的情形

不過按Odyess的法律我也覺得應該技能降為0
移掉練市
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館;不在咖啡館,就在去咖啡館的路上
圖檔

Achilles
高級玩家
高級玩家
文章: 361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Achilles » 週三 10月 17, 2001 5:49 pm

GM的意思可能是他的target是非玩家吧

小風
高級玩家
高級玩家
文章: 910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8, 2001 8:00 am

文章 小風 » 週三 10月 17, 2001 4:48 pm

弓箭bug分兩種吧..

一種是身上沒半支箭的空射..

一種是身上還有箭..但是靶跑了..


ALEX應該是前者吧..

在沒注意下..箭用完了..
~~~~~~~~~~~~~~~~~~~~

不要把人生看得太嚴重

反正大家都不可能活著離開

~~~~~~~~~~~~~~~~~~~~

DJ
初級玩家
初級玩家
文章: 62
註冊時間: 週二 7月 10, 2001 8:00 am

文章 DJ » 週三 10月 17, 2001 4:22 pm

為何這項判決過程會如此的離奇
實在讓我們玩家很模糊ㄋㄟ
gm跟玩家各持一項論點
卻一定都接受gm的判決
這太絕了吧
一個拿著兇手之劍的闖天下的俠士....!!
ICQ13632181

GM Lina
系統管理者(Administrator)
系統管理者(Administrator)
文章: 1946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GM Lina » 週三 10月 17, 2001 3:40 pm

你斷章取義了

第一次弓箭技能降為0練攻屋移掉再被關2星期是單純只有"靶跑掉"
而因為attack不到但仍升skill的bug

Alex的情況和上者不同


<font size=-1>[ 這篇文章被編輯過: GM Lina 在 2001-10-17 15:50 ]</font>

ody-alex
初級玩家
初級玩家
文章: 35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01 8:00 am

文章 ody-alex » 週三 10月 17, 2001 2:43 pm

GM大大!
你說維持原判決是砍了嗎?但他真的沒用bug可能是他射完了~他沒注意到!
還有你們po板上說第一次bug的話弓箭技能降為0練攻屋移掉!在被關2星期!
但你現在又要把他砍了那你們之前定的法律不就沒用了喔!!
還有我也敢保證他真的沒用bug~可能真的是箭射完嚕!你要砍了他你叫我們如何心服口服ㄚ!
真的沒有的事情硬要把他用的好像真的在用bug!
有不是一開始就沒拿弓箭在射~而是有拿弓箭在射~射到沒有才會變成bug又不是故意的!
難到你都看不出來嗎!

Alex-pker
初級玩家
初級玩家
文章: 39
註冊時間: 週三 9月 26, 2001 8:00 am

文章 Alex-pker » 週三 10月 17, 2001 2:35 pm

@@.........gm我真低速打archㄚ....我說低據據實言.........gm我絕對沒欺騙gm半據謊言 我希望能在調查ㄚ 我........

心血就這樣..說砍就砍 我真低絕低粉冤望
我粉愛這郭遊戲 ㄝ粉愛惜這郭角色 我不可能會這樣.......唉....我真低有證人 我發誓我只打arch 不可能打別人ㄚ....唉...
gm 別這樣讓我這種下場離開uo 我蠻難過低.../_..

GM Lina
系統管理者(Administrator)
系統管理者(Administrator)
文章: 1946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01, 2001 8:00 am

文章 GM Lina » 週三 10月 17, 2001 2:15 pm

經過重新調查
玩家Alex在GM Richard發現時
身上.手上.包包內 確定是沒有箭的狀態
但是他仍然在attacklast
這是第一點判定是在使用bug的狀況
除此之外.
的確Alex的target是ARCH
但在GM Richard抓到的當時ARCH並不是靶
而是旁邊在attack靶的人
由於第二點
並再確認是在使用battle skill bug

因此仍維持原判決
GΜ ㄥιηa @ Odyssey
0h ~ D⊙η'τ ∟。νe Mε
lina.ody@gmail.com

回覆文章

回到「Odyssey司法部」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