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咖抗議政府罰單開太多 要求就地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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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三 2月 13, 2002 8:00 am
網咖抗議政府罰單開太多 要求就地合法
網咖業者今天聚集在台北市政府前進行抗議活動,強調「我要輔導,不要罰單」、「就地合法」的訴求,隨後抗議隊伍兵分三路分別前往監察院、經濟部及台北市政府內陳情。
網咖:法令執行層面有問題
由中華民國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率領的各縣市代表,今天下午聚集在台北市政府進行抗議行動,並且演出行動劇。該協會理事長林正義表示,綜合中央到地方通過或未通過的網咖管理條例,都是對網咖業者進行規範,卻沒有鼓勵產業發展的措施,而政府各單位不停對網咖業者開出一萬至二十萬等的罰單,讓業者難以生存。他呼籲經濟部應要求地方政府停止像吸金般的開罰單行為,並且重新檢討法令內容。
綜合網咖業者的意見,雖然台北市網咖條例中有訂定一年的輔導緩衝期,但條例通過後政府各單位開出不同名目罰單,光台北市九個月來就累積了200張總額約1千萬元的罰單,令業者無暇思考如何合法。而法令在訂定及執行層面也有問題,例如規定15歲以下青少年需家長陪同,但就曾發生爺爺不算家長,或父母離開網咖外出購物也被視為沒有陪同。
而業者也認為網咖條例規定網咖必須設在商業區也有問題,因為60年代訂定的都市計劃大部份的商業區都集中在台北市西區,跟現在台北市的商業行為已有很大差距,對網咖業者未盡公平。業者表示粗估台灣網咖業者總投資額約400億,年營業額300億,工作人口40萬人,網咖若生存不下去,對社會的影響將很大。
市府:可修法但無權停止開單
針對網咖業者「立即停止行政罰則否則緩不濟急」的意見,出面接見的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長黃榮峰表示,「台北市電腦網路遊戲業管理自治條例」研訂時間近一年,其間曾聽取各方意見,也曾赴韓國考察,他可以保證的是立法原意並不是為了選票,也不是為了打壓網咖,而是站在促進產業發展的觀點來做。雖然這項法案在台灣算是首創,但是不代表就是最好的,未來還是可以修法改善。
不過他也強調,雖然可以修法,但現行法令存在一天,身為公務員就必須依法行政,因此他沒有辦法授權立即停止開罰單,對於隸屬建設局的商管處他將會要求改善執行技巧,並呼應業者的主張以輔導為重,不過市府其他單位他只能協調。
據了解,該網咖條例實行以來,完全符合所有規定而獲得執照的新網咖僅有台北縣三家,台北市則沒有,同時對於限定商業區的法律規定,黃榮峰表示當初立法時有計算台北市商2商3用地、鄰8公尺以上道路、離學校200公尺以上約245公頃,原先的想法是認為這樣的面績應該足夠。至於業者就地合法的建議,並提出去年五月台北縣就地合法500多家撞球店的前例,表示這樣的作法一向甚為敏感,他無法承諾,同時也要再查證台北縣的做法。
網咖:法令執行層面有問題
由中華民國電腦網際網路資訊發展協會率領的各縣市代表,今天下午聚集在台北市政府進行抗議行動,並且演出行動劇。該協會理事長林正義表示,綜合中央到地方通過或未通過的網咖管理條例,都是對網咖業者進行規範,卻沒有鼓勵產業發展的措施,而政府各單位不停對網咖業者開出一萬至二十萬等的罰單,讓業者難以生存。他呼籲經濟部應要求地方政府停止像吸金般的開罰單行為,並且重新檢討法令內容。
綜合網咖業者的意見,雖然台北市網咖條例中有訂定一年的輔導緩衝期,但條例通過後政府各單位開出不同名目罰單,光台北市九個月來就累積了200張總額約1千萬元的罰單,令業者無暇思考如何合法。而法令在訂定及執行層面也有問題,例如規定15歲以下青少年需家長陪同,但就曾發生爺爺不算家長,或父母離開網咖外出購物也被視為沒有陪同。
而業者也認為網咖條例規定網咖必須設在商業區也有問題,因為60年代訂定的都市計劃大部份的商業區都集中在台北市西區,跟現在台北市的商業行為已有很大差距,對網咖業者未盡公平。業者表示粗估台灣網咖業者總投資額約400億,年營業額300億,工作人口40萬人,網咖若生存不下去,對社會的影響將很大。
市府:可修法但無權停止開單
針對網咖業者「立即停止行政罰則否則緩不濟急」的意見,出面接見的台北市政府建設局長黃榮峰表示,「台北市電腦網路遊戲業管理自治條例」研訂時間近一年,其間曾聽取各方意見,也曾赴韓國考察,他可以保證的是立法原意並不是為了選票,也不是為了打壓網咖,而是站在促進產業發展的觀點來做。雖然這項法案在台灣算是首創,但是不代表就是最好的,未來還是可以修法改善。
不過他也強調,雖然可以修法,但現行法令存在一天,身為公務員就必須依法行政,因此他沒有辦法授權立即停止開罰單,對於隸屬建設局的商管處他將會要求改善執行技巧,並呼應業者的主張以輔導為重,不過市府其他單位他只能協調。
據了解,該網咖條例實行以來,完全符合所有規定而獲得執照的新網咖僅有台北縣三家,台北市則沒有,同時對於限定商業區的法律規定,黃榮峰表示當初立法時有計算台北市商2商3用地、鄰8公尺以上道路、離學校200公尺以上約245公頃,原先的想法是認為這樣的面績應該足夠。至於業者就地合法的建議,並提出去年五月台北縣就地合法500多家撞球店的前例,表示這樣的作法一向甚為敏感,他無法承諾,同時也要再查證台北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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